涉長春長生問題疫苗案、有「疫苗沙皇」之稱的食藥監總局前副局長吳湞,11月15日以受賄、濫用職權罪在成都中級法院被判囚16年,並處罰款200萬人民幣。

法院稱,吳湞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藥品審批、子女就業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受賄共計折合人民幣2,171萬餘元人民幣。吳湞還被控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情節特別嚴重」。

現年61歲的吳湞是江西南豐人,出身於江西衛生廳,2006年從江西省藥政管理局調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正廳),此後一直分管藥品註冊、監管、審核等工作,包括疫苗領域。2013年,副部級的國家局食藥監局改制升格為正部級的食藥監總局,吳湞隨即成為食藥監總局副局長,躋身副部級,兩年後再兼任衛計委副主任。

去年3月機構改革後,食藥監總局整合併入市場監管總局,吳湞未在市場監管總局任職,或已退休。7月,長春長生生物疫苗造假事件爆發。8月,吳湞被查。

吳湞在食藥監總局分管疫苗行業長達12年,被部份媒體稱為「疫苗沙王」。其任內,山西疫苗案、江蘇延申及河北福爾狂犬疫苗案、2013年乙肝疫苗案、2016年山東疫苗案等大案頻發。

吳湞在該任上至少有兩次被實名舉報。其中一件舉報吳湞瀆職、包庇下屬尹紅章(原藥監局藥品註冊司生物製品處處長)。尹紅章2017年因受賄256萬元人民幣獲刑10年,妻兒均被抓。數家疫苗生產企業都捲入了尹紅章案。

吳湞2006年9月進京到食藥監局任職時,時任食藥監局局長是鄭筱萸。3個月後,鄭被「雙規」,2007年5月被執行死刑,成為文革後少見的被處決的部級高官。

鄭筱萸判決書顯示,2003年,鄭接受廣東某公司請托,指示時任江西省食藥監局局長吳湞中間做托辦事。鄭東窗事發後,吳曾數次公開稱,不能因鄭筱萸等少數幾個人的問題,否認整個藥監系統。但如今,吳湞也步老上司後塵,成為階下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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