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共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黨委書記、局長井亦軍因受賄罪被起訴。

井亦軍被指控,2009年至2019年,在歷任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副局長、政委,深圳市龍華新區黨工委委員、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局長,深圳市龍華區副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城市更新項目推進、企業經濟糾紛、治安管理、政府採購、違法建築處罰等方面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50歲的井亦軍在深圳公安系統浸淫了26年。曾先後任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海上派出所所長、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副局長、深圳市公安局指揮部指揮處處長、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政委,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局長、督察長、深圳市龍華區政府副區長、區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等職。

今年5月31日,井亦軍被免去深圳市龍華區政府副區長職務。7月10日,井亦軍被調查。井亦軍曾被曝光涉嫌開槍殺人。

前深圳龍崗區分局刑警、離開大陸17年、現年60歲的張建華,於2012年接受大紀元採訪時披露,他所在的龍崗區反黑中隊被評為全國公安優秀中隊,原因是該中隊在全國同行中槍殺犯人最多。龍崗區公安局領導一方面指使和操縱這些槍殺,一方面欺上瞞下掩蓋殺人真相,甚至要他們協同犯罪。

比如1994年,廣東省普寧人黃世興被舉報藏有槍枝,龍崗分局的反黑中隊長井亦軍、副隊長伍甯松等帶他們幾個幹警抓捕了黃世興,但用盡嚴刑逼供都未能使他認罪和交出槍枝。結果,井亦軍、伍甯松在夜晚以執行反黑行動為名,開車將上銬的黃世興帶到一個小山坡,開槍將他打死,之後還要他們幾個隨同的幹警也對屍體開槍。

張建華說,自己當時不肯開槍,就被整肅。「這是警察的一個手段,把你也套進去。因為你向死者開槍,你也是殺了他,他們讓你也殺人。」

他說,公安亂殺人不用償命,而且陞官發財,靠的是官官相衛,買通媒體。1998年龍崗公安局遣送外來民工時,摔死38人,足足花了5,000萬買通媒體。「我們每一個季度都有錢給傳媒的,報喜不報憂,就是分錢。甚麼中央電視台那些都來收錢了,派個工作組在櫃檯接待,足足有5,000萬呢,只是判了那個開車的15年。但局長沒事,局長照當。」

除此之外,井亦軍在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市公安局龍華分局任要職期間,因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及明慧網列入追查名單。

海外明慧網7月15日消息顯示,井亦軍在其各個任職上都參與策劃迫害法輪功學員,特別在任公安局龍崗分局第一副局長時,參與迫害饒芳母女3人;在任深圳市龍華新區公安分局局長時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張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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