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香港高等法院頒佈臨時禁制令,阻止對警察及其家屬進行起底,有效期至11月8日。該禁制令未披露任何豁免條款,意味著傳媒也受制約。此事引發香港網民不滿。

綜合港媒消息,香港律政司司長及代表所有警務人員的警務處處長,向香港最高法院聲請法院禁制令,要求阻止對任何警察(包括輔警)及其家屬的起底。

資料包括警察及親屬的姓名、職位、住址、辦公室地址、學校地址、電郵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職員證明文件、Facebook帳戶、Instagram帳戶、車牌號碼,及警務人員與家屬的相片。

該禁制令雖然有效期到11月8日,但是法院稱將於臨時禁制令到期後再決定是否延長相關禁制。

10月25日除了香港律政司司長、警務處處長現身外,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警司莫俊傑、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也現身法庭。

律政司副民事法律專員李錦耀表示,因為6月起有人在網上披露警察及家屬等資料,他們認為警察受到滋擾及威嚇,故申請禁制令。當被問及當下已有刑法處理這些恐嚇行為,為何不個別處理個案,反而申請禁制令?李錦耀則不予回答。

對此,香港網民質疑:「傳媒應該有豁免權,否則以後傳媒揭穿警察謊言是否有被禁聲之嫌呢?」「希望法官以真香港人大前提判斷,如果一個這樣的黑警及管治方式,如果無監管是否公道???」

還有網民指責道:「黑警壞事做盡,樣樣都要申請保護,正垃圾。」「行得正的話又有甚麼可怕、相反做的事見不得光違背公義才怕被起底。這已經反映了黑警自知理虧。大審判日即將到來。」「林鄭只有警察,莫非全港只為警察而活?」

另有網民表示,這樣的話,警方執法時需要除去面罩。「要禁,就全港的人的資料和相片都不能放出來,沒有理由只是警察,難道香港市民的私隱就不重要嗎?」

除了此次臨時禁制令,香港高等法院10月14日還曾發佈另外一項禁制令,即禁止抗議者進入警察住宅區,如警察宿舍和紀律部隊宿舍等附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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