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香港高等法院發出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士對警員起底。禁制令內容非常廣,規管範圍遠超起底,受到多方批評。有大律師形容,禁制令是變相立下辱警罪,違者可被判監。同時多方擔憂,這項禁制令媒體自由可能受到限制。
大律師黃宇逸還質疑,記者在記者會上不斷追問警察問題,是否也可能違反禁制令。他指法庭11月8日會再開庭決定是否延續禁制令,屆時法官有權再修改內容。
自6月反送中運動以來,香港警察因過度濫權、濫暴而受到香港市民的唾棄,同時手無寸鐵的網民「起底」港警的個人信息,希望起到震懾作用。
香港律政司及警務處10月25日向高等法院聲請禁制令,要求禁止市民公開警員及其家人資料,並於當日下午獲法院頒發臨時禁制令。
臨時禁制令列明,禁止在未經相關人士同意下,非法及故意地公開警員及家人的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其姓名、職位、住址、辦公室地址、學校地址、電郵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職員證明文件、Facebook帳戶、Instagram帳戶、車牌號碼以及警務人員與家屬的任何相片。
同時也禁止恐嚇、騷擾或威脅警員以及其家人;禁止協助、唆使、煽動或授權他人從事上述任何行為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臨時禁制令有效至2019年11月8日上午10時30分。
有關「恐嚇、騷擾」等行為的禁制,被指引伸更多不合理情況。
《蘋果日報》報道,大律師黃宇逸指出,「騷擾」、「煩擾」及「干擾」的定義很闊,巿民在街上不斷辱罵警察,或一直追著警察詢問其執法理據,都可能已經違反禁制令,構成民事藐視法庭罪,可被判罰款及監禁,因此他形容禁制令是變相立下辱警罪,違反者可能要坐監,等於面對刑事懲罰。
黃宇逸還質疑,記者在記者會上不斷追問警察問題,是否也可能違反禁制令。他指法庭11月8日會再開庭決定是否延續禁制令,屆時法官有權再修改內容。
10月25日下午臨時禁制令頒佈後,反對派議員紛紛提出批評,指其涵蓋範圍太大。公民黨楊岳橋對此「表示失望」,他形容禁制令範圍如宇宙般廣闊,並認為會妨礙新聞從業員的工作,公眾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違反禁令。
上述臨時禁制令被認為可被用來進一步掩蓋同抗議民眾發生衝突的警員的身份。香港記者協會表示,這項禁制令讓人們對媒體自由可能受到的限制「非常擔憂」。
香港大學的媒體法專家法斯特對法新社說,這項禁制令禁制的活動,「遠遠超出『起底』」。她說,在抗議活動中,記者和反對派人物也被「起底」,但是該禁制令卻沒有將保護範圍涵蓋他們。
香港律師戴安通(Antony Dapiran)指出,這項禁制令是一個「非常令人不安的發展」。他說:這是對言論自由的嚴格限制,實際上將一系列完全合法的行為定為犯罪,這些行為現在將因為蔑視法庭獲罪。
港媒《明報》報道,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臨時禁制令的禁制範圍大到離譜,法官卻無加入抗辯理由。他舉例說,教師點名讀出同學名字,如學生中有警員子女,未經同意下宣讀其名字亦算違反禁令,認為「教育局應通知所有學校」。
張達明認為,禁制範圍之廣,令社會瀰漫極大的白色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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