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新港城中心多名保安周一晚拒絕防暴警察進入商場,警方昨日拘捕5名保安員,指他們涉嫌阻差辦工。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批評警方不清楚他們的限制,又認為警方製造白色恐怖。一批市民晚上到新港城中心聲援。

周一晚上9時許,一批防暴警察企圖進入新港城中心商場,多名保安隔著玻璃門阻止,但警員強行闖入,並制服一名男子。警方昨日拘捕3男2女的新港城中心保安,年齡介乎28至62歲,涉嫌阻差辦公,在馬鞍山警署被扣查,商場所屬的恒地派律師協助。

警方日前在記者會上聲稱,當晚接獲報案有人破壞商場店舖及連接港鐵站的設施,警方懷疑有罪案就有權進入商場,毋須手令。

楊岳橋回應時反駁警方的講法,並提出兩宗法庭案例。1984年Chan Oi-lin案的案例及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俱清楚地指出,如警方需要進入私人處所作出拘捕,必須要清楚指出所追捕者為何人或出示搜查令,如單以調查名義進入,是違反案例及香港法律精神。此外,2005年Tam Lap Fai終審法院案中,判辭指出多種情況不能算作阻差辦公,包括相關人士保持緘默的權利、要求警方作出澄清、了解警方的指示或希望跟警方講道理或說服警方可能作出錯誤判斷等,並不構成阻差辦公。

楊岳橋又舉例,警方之前拘捕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和譚文豪,指兩人涉嫌阻差辦公,但律政司最後選擇撤控,他認為反映警方的起訴不恰當。他質疑警方不清楚他們的限制是甚麼,才會有胡亂進入私人處所等違反案例的行為。楊岳橋又批評警方的行為是白色恐怖,透過拘捕使其他人害怕與恐懼,和向香港其它商場的保安施壓。他再次呼籲警方在執法前應先了解案例及法例的準則。

另外,一批市民響應網上號召晚上到新港城中心聲援被捕的保安員,他們在新港城中心中庭聚集,又高叫「保安無罪,釋放保安」等口號和唱歌。商場則指因應有大型公眾活動,考慮到顧客租戶和員工的安全,提早在七時關閉。

沙田區議員丁仕元在他的Facebook專頁透露,其中3名保安員已獲准保釋,其餘2人將於稍後完成相關程序後,也會安排保釋。接近11時,新港城內的集會結束,部份人轉至馬鞍山警署外要求警方放人,有防暴警察突然衝出警署,人群隨即散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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