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40位香港化學工程師組成的團隊昨日針對警方在與「反送中」示威者發生衝突期間不斷發射催淚彈,根據所殘留的化學物質作出研究並得出結果,發現催淚煙內的化學物質可以殘留在物件表面2至3星期。團隊敦促警方切勿過份使用催淚彈,威脅公眾健康。

近3個月來,警方在各區衝突現場已施放超過2,000枚催淚彈,部份更散落在民居、街舖及公共場所。

化學工程師李浩基表示,自8月18日起,團隊在金鐘、上環、西營盤、深水埗、荃灣等地收集超過200個樣本,發現部份英文簡稱CS的催淚彈化學物可以依附在物件表面,如廣告牌、街舖外牆等。他舉例,在上環,有催淚煙的化學物質殘留了長達21天。

團隊在記者會上提供了研究的重點,以及採樣方式供參考。他們分析催淚彈中一些粉末,與質譜數據庫對比,找出兩種化學物:CS(鄰-氯代苯亞甲基丙二腈/ 2-Chlorobenzylidenemalononitrile)及鄰-氯苯甲醛(2-Chlorobenzaldehyde)。由於團隊未能於化學品供應商購買該等物質,用來計算樣本中CS的濃度,故此結果只能用相對數值來表示。催淚煙中找到的CS及鄰-氯苯甲醛均會刺激皮膚、眼晴及上呼吸道。他們呼籲有條件的政府部門購買該等物質,作進一步研究。

化學工程師團隊並提出3項意見,促請警方及政府相關部門注意:

1) 警方不要過份使用催淚彈,及切勿在室內及非空曠地方施放催淚彈,使催淚煙化學物質擴散至衝突範圍外的民居及公共地方,因為催淚煙化學物質會殘留該地方一段長時間及難於清洗。

2) 警方妥善處置遺留在現場的催淚彈容器,以免公眾健康受到威脅。

3) 政府有關部門(如食物環境衛生署及環保署等)必須就影響範圍進行化學品污染檢測,並進行徹底清潔,確保公共地方沒有再受催淚煙化學物質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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