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中共江西省新余市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何春霞涉受賄案被移送檢方審查起訴。何春霞在新余市公安局任職的17年間,賣力迫害法輪功,其惡行多次被曝光到海外《明慧網》。

7月25日,何春霞被逮捕。

4月26日,時任新余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的何春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調查。

5月,何春霞被免職。

7月10日,何春霞被「雙開」。何春霞被指對抗審查;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縱容、默許配偶利用本人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縱容涉惡活動,充當惡勢力「保護傘」;洩露幹部選拔任用尚未公開事項;對配偶失管失教;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何春霞是江西上高人。長期在新余公檢法系統任職。曾任新余市檢察院政治部主任,新余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副縣級審判員。

2002年12月,何春霞任新余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

2005年1月,何春霞任新余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市委610辦主任。

2007年4月起,何春霞任新余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新余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2019年1月,何春霞任新余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據海外《明慧網》報道,何春霞在新余市公安局任職的17年間,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對當地法輪功學員跟蹤、盯梢、監控、綁架、抄家、罰款、關押、誣判。何春霞的惡行被當地法輪功學員多次曝光到《明慧網》。何春霞任職期間迫害法輪功的部份案例包括:

2003年11月,法輪功學員傅健、習劍峰、陽世謙、曾超群、萬長妹等因散發真相傳單被非法判刑,傅健被判8年,曾超群、萬長妹夫妻二人雙雙入獄。2005年前後,法輪功學員董軍被非法判刑3年半;黃標被非法判刑4年半;趙來賓被判刑4年半;黃水秀被非法勞教。

新余市長紅機械廠法輪功學員周初明,在2007年8月6日安裝接收海外新唐人電視的衛星接收器,遭綁架、抄家,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半個月。同年12月底他在外發資料被警察綁架到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年,隨後被騙到省監獄迫害。

當時周初明和他的親屬以為警察是要送他回家,那時他身體已被迫害得相當虛弱,到了監獄,中共人員才通知其家人他被判刑。

家屬急忙趕到省監獄探望,當時周初明已不能吃東西,身形消瘦。南昌監獄曾把他送到監獄醫院強迫吃了四個月的不明藥物,周初明於2015年3月17日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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