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昨日發表聯合聲明,指警方周日清場期間多次向在場的前線記者施放催淚彈,多名攝影記者被催淚彈擊中受傷。又指,警員多次以強光照射記者,刻意阻礙記者拍攝,嚴重侵害新聞自由,譴責警方針對記者採訪的做法。

警方與示威者周日在西營盤至上環一帶,爆發激烈衝突,入夜後,警方在干諾道西和德輔道西施放催淚彈,期間多次對現場記者發射,部份直接在記者身旁爆發。在干諾道西、租庇利街交界警方更一度連續向附近記者施放,多名記者即使配戴裝備仍然因濃度極高的催淚煙而感到不適。《傳真社》一名記者被示威者詢是否要落樓梯,由於當時記者戴上臉罩,故只能揮手示意自己不會走進港鐵站,因而被警員以「協助暴動」為由截查記者身份證,出示證件後才獲放行。

聲明又指,六月至今多次大型示威衝突中,警員都故意用強光燈照射在場記者以圖阻礙拍攝,更會損害記者視力,或者用盾牌遮擋鏡頭,情況極為普遍。他們強調,現場採訪的記者均穿著寫有「記者」或「PRESS」字樣的反光衣、頭盔並出示記者證,容易與示威者區別。但有警員刻意用不同方式,包括武力阻礙記者採訪,嚴重侵害新聞自由。他們對警方針對記者的行為予以譴責,促請警方和政府立即正視警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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