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位已離開警界而現在從商的朋友午膳,講起元朗事件,對方感慨良多。我問:「暴徒冇區別性追打市民,有些學者說此行為已可定性為恐怖襲擊。你曾經當差,有何睇法?」朋友說:「罪行定性,我不想說,反而想講吓自己的感受。我們當差的,在受訓當天便給予一個編號,為甚麼不叫姓名而只有編號?就是要剝奪每個人原有的身份,不管你甚麼教育程度,家庭背景,在紀律部隊,你只是一個number,沒有自己的identity,也沒有個性,才能不必思考,便可完全服從上級的指令,上面叫你去衝就衝,去行就行,去企就企。」
我說:「紀律部隊訓練的目的我明白,但這和你的感受有甚麼關係?」朋友說:「正因如此,我反思元朗事件,問題就在於紀律部隊大部份都不善思考!我們都慣於一級一級去做order taker,服從,接受,take action就是我們的模式。莫說大家未必有機會做decision maker,我們更經常受團隊兄弟的影響,事事跟大隊,對與錯我們都不必去想,反而即時服從卻必須要做。因此,我覺得近日的前線警員相當可憐。」
我說:「你當過差,當然同情警察,但在元朗事件,大家對警察都極為不滿,這麼多市民被白衣人打到頭破血流,打999求救又無人接聽,接到電話卻說怕就不要出街,報了警又遲遲無人出現,而警署更落閘將市民拒諸門外,警察執勤著制服又不展示委任證,如果光明正大,何必如此?對待沒有武器的市民,就惡形惡相,要人排排企查身份證搜身搜袋,對揸住武器的反而不查身份證,更言談甚歡搭膊頭。最離譜就是看著百多個持棍棒的白衣人,有條不紊地在列開大隊的警員身邊走過卻不聞不問,簡直似護送罪犯離開犯罪現場,只差沒有向他們鞠躬敬禮,完全放棄執法!就算官警黑做大龍鳳,起碼都做場好戲呀!扮吓嘢問吓揸棍的人話,查吓身份證都好看少少,而事實上是一個都無問無查!而更令人反感,就是有兩個看著大批市民被白衣人毆打的警員,施施然背棄市民走上樓梯,沒有任何行動,完全當無事發生。你們警察,還算警察嗎?」
朋友說:「首先,我現在已不是警察,但這就是我覺得警隊蒙羞的原因。幾百人非法集結,手持攻擊性武器,更有大量市民舉報受襲受傷,不行動,不處理,還當甚麼差?而我正要說,紀律部隊的隊員可以放棄個人人格,但不能放棄事件的是非對錯的判斷,著起制服,便要承擔職責保護市民,難道我們可以叫消防,看到大火便逃離火場?著得起件制服,就要想辦法盡忠職守。我不知那兩位警員為何要行開,無論上級有甚麼指示,但看到現場情況,可以背棄市民嗎?如果是我,相信我一生都會放不下這樣的恥辱,因為自己對不起穿在身的制服及當差的誓言,更對不起受襲的市民,如果自己不是懦夫,就是盲目服從的笨蛋。」
我說:「你覺得現時的警員,在這麼大的壓力下,還有正確思考的能力嗎?」當刻我們在一間餃子店午餐,朋友指指牆上說:「店主貼上句語說:問題帶來情緒,情緒解決不了問題。發脾氣是本能,控制情緒是本領。情緒是智慧不夠的產物⋯⋯。每個人對事件的情緒反應都不同,但紀律部隊,如果不分青紅皂白,知法犯法,最好早早脫下制服,直接做黑社會好過。你有沒有看過孟買酒店?當酒店受恐怖襲擊時,很多員工其實可以由職員通道離開,但不少員工選擇留下協助住客逃避恐怖份子,今次拿槍的要避開拿棍的,作為前警察,我也感到無地自容,以執法者為恥!亦只能奉勸前綫一句,著起件制服,亦要懂得思考,只能做合理合法的事,畢竟執勤,要對得起市民,你件制服及張委任證!」
我問:「像記者質疑,你覺得元朗事件,是否為官警黑聯合大龍鳳?」朋友說:「我不是說紀律部隊不善思考嗎?這當然也包括我在內!有人說和黑社會誓不兩立,但我只相信做出來的事而不是說出來的話。自己已離開警隊多年,作為小市民,我覺得疑點重重,事件有太多的巧合,如果沒有默契,怎會整個施襲過程這麼順暢,更全無一個警察介入?咁大規模的襲擊,消防救傷可以很快到場,只欠缺一個警察角色,正如老夫子漫畫對奇怪的事,總有一句:耐人尋味。所以我支持獨立調查,還前線及市民一個公道。上層決定,下層行動,更要背上種種恥辱,能不氣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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