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咸寧監獄已有三名前監獄長趙正順、李光、袁亞雄先後落馬。
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近日披露,湖北桂鄉置業有限責任公司項目經理周運勝,曾分別向咸寧監獄前籌備組組長、前監獄長袁某,前監獄長趙正順行賄。
經查,周運勝為了承建咸寧監獄幹警宿舍樓工程,2005年底許諾給袁某一定比例的好處費,袁某表示同意。2006年12月,在袁某的關照下,周運勝拿下了該工程。
隨後,周運勝2009年、2010年先後兩次給袁某送了50萬元(人民幣,下同)現金。其中周運勝2010年底給袁某送30萬元時,袁某已是蔡甸監獄長。2013年2月,袁某害怕受賄之事暴露,將50萬元現金退還給周運勝。
另外,周運勝還主動交代在2011年6月至8月間,向時任咸寧監獄監獄長趙正順行賄的犯罪事實。
最後,周運勝因行賄罪判處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雖然判決書中沒有說袁某的姓名,但根據公開信息顯示,袁某應該就是袁亞雄。袁亞雄在2005年至2009年間,擔任咸寧監獄籌備組組長、監獄長,之後調任蔡甸監獄監獄長。
官方未通報袁亞雄落馬的時間,但他2018年6月被起訴。他被指控從2004年至2016年期間,在擔任咸寧監獄籌備組組長、咸寧監獄監獄長、黨委書記、蔡甸監獄監獄長、黨委書記期間,多次收受咸寧監獄、蔡甸監獄工程項目承建人、業務合作方等16個單位及個人的賄賂,共計304萬元。
袁亞雄被公訴前,他的兩個後任趙正順、李光已被判刑,其中趙正順2015年10月被判16年有期徒刑,李光2017年12月被判3年6個月。
趙正順2009年11月接替被調走的袁亞雄的職位,任咸寧監獄監獄長,不到4年,趙正順於2013年6月落馬。隨後,李光接任咸寧監獄監獄長,僅一年半後,李光也步前任後塵落馬。
趙正順的判決書顯示,趙正順收受開發商賄賂70萬元;以虛增伙食物資入庫的方式,套取監獄伙食費40多萬元,所貪款項大部份用於私人港澳旅遊;挪用公款20萬元供他人到澳門賭博揮霍。同時有490多萬元財產來歷不明。
李光的判決書顯示,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76萬元。
除咸寧監獄三名監獄長先後落馬外,湖北省監獄系統還有多名高官落馬。
2017年7月20日,湖北省監獄管理局前副局長吳順發剛被「雙開」。同年9月5日,吳順發的頂頭上司、湖北省監獄管理局前局長程穎也落馬。
湖北省監獄管理局統管該省幾個大監獄、原勞教所(後來解散),而這些監獄、原勞教所和各個監獄醫院都關押著許多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
程穎任湖北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曾兩次對其發出通告,追查其在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主要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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