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陝西省榆林市府谷縣法院院長劉勇之子劉翰遙,10年前當街用刀捅死喬海雲後,一直被指「逍遙法外」,日前該案再次遭到外界質疑。
2009年10月19日下午,喬海雲夫婦帶著4歲的兒子與朋友張文藝夫婦在餐館就餐後,駕車行駛至神木鐘樓北大街服務大樓十字路口,正遇學生放學,道路擁塞,遂靠邊停車等待。
這時,一青年男子走到左側駕駛員窗口說車把他碰了,並大罵,喬海雲下車與其對罵,繼而發生廝打。
坐在副駕駛的張文藝急忙下去拉架,發現朋友喬海雲倒在地上,腹部的腸子外露。和喬海雲廝打的男子手持一把匕首亂砍。
據《三秦都市報》當年報道,案發時,巡警大隊第一巡邏中隊9號車正巡邏至鐘樓北大街服務大樓,發現有幾個人打架,一男子躺在地上一動不動,左腹被捅了一刀,腸子也露了出來。
報道稱,警察喝令打架的幾人停手,但幾人置若罔聞,警察遂上前強行控制。不想其中一名手持匕首的男子打紅了眼,操刀向警察刺了過來。警察合力將該持匕首男子控制,隨後又將其他人控制一併移送北街派出所。
經審查,持刀男子名叫劉翰遙,18歲,神木人,係某中學在校學生。被捅傷的男子喬海雲,28歲,神木喬岔灘人。受傷的喬海雲經搶救無效死亡。嫌疑人劉翰遙已被神木警方刑事拘留。
去年4月,就有大陸網民在微博上爆料稱,劉翰遙故意傷害他人致死一案經原神木縣法院審理後,相關判決秘而不宣,且傳聞劉翰遙被判緩刑,至今「逍遙法外」。
今年6月6日,澎湃新聞報道說,被害人喬海雲的多位家屬表示,該案經法院開庭審理後,法院方面未向家屬告知判決結果,亦未向家屬送達判決文書。
喬海雲的二哥稱,他曾在神木法院的信訪接待室看過劉翰遙的判決文書,顯示是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五年執行。
據喬海雲多位家屬稱,該案審理期間,法院曾就此案進行了刑事附帶民事調解,他們實際共獲得劉翰遙家屬90萬元(人民幣)賠償金;其中30萬元在宣判前先行支付,另外60萬元交由刑事庭,在拿到第一筆賠償金後,家屬向劉翰遙發出了諒解書。
《刑事附帶民事調解書》顯示,劉翰遙父親劉勇當時陝西吳堡縣法院工作。
公開簡歷顯示,劉勇曾長期在陝西省榆林檢察院工作,2009年1月調任吳堡縣法院代院長,同年2月升任院長。2016年12月2日,劉勇任府谷縣法院院長;現任府谷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殺人兇手劉翰遙被指篡改年齡而被輕判。
網上消息指劉翰遙,本來出生日期為1991年2月,當時行兇時,已滿18歲,這與警方當時通報他已經18歲的信息一致;但劉翰遙家人將其年齡篡改為1992年2月,如此他在案發時還是未成年人。
劉翰遙殺人再次經媒體曝光後,引發外界的廣泛關注,認為這是又一起典型的官官相護的案例。在輿論的壓力下,中共官方稱已介入核查,但調查結果如何外界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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