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3年5月9日,前雲南省長李嘉廷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到2019年5月9日,雲南省委原書記秦光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審查,雲南先後有9名高官相繼落馬,這些人無一不是該省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
他們中有兩任省委書記(白恩培、秦光榮)、兩任省長(李嘉廷、秦光榮)、兩任政法委書記(秦光榮、孟蘇鐵)、宣傳部長(張田欣)、兩任省會昆明市委書記(仇和、張田欣)及幾位副省長(沈培平、孔垂柱、仇和)和秘書長曹建方,共九名省級高官被判刑、調查或死亡。
據海外明慧網的不完全統計,20年來雲南省至少有40多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數千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洗腦、關押:其中432名被非法判刑,474名被非法勞教;許多人被迫害致殘,許多家庭被拆散破裂等等。
上述九名雲南省級官員對法輪功犯下不同的罪行。
一、李嘉廷
李嘉廷,男,1995任中共雲南省委副書記。1998年1月至2001年6月任雲南省省長。
2003年5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李嘉廷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妻子上吊自殺身亡,兒子因涉案亦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李嘉廷從1999年7‧20至2001年6月辭去省長職務為止,在中共迫害法輪功一年多的時間裏,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與雲南省委書記令狐安、政法委書記秦光榮、省委副書記王天璽(雲南主管打壓法輪功的「610」的總頭目,被「追查國際」通告追查的迫害法輪功的元兇之一)等一起在雲南極力迫害法輪功。
二、白恩培
白恩培,男,2001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中共雲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6年10月9日,他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其死刑緩期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
2001年10月,白恩培被調任雲南省委書記,至2011年9月主政雲南的10年間,雲南省「610」(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非法機構)、省公、檢、法、司及各級政府組織對法輪功學員辦「洗腦班」進行迫害,對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綁架、關押、勞教、判刑。
期間有上千法輪功學員被勞教、判刑,無數家庭被拆散,沈躍萍、王蓮芝等3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1999年7月至2006年,雲南省政府工作報告中都把打擊(迫害)法輪功作為重點,以致全省各級政府、各企事業單位、廠礦、學校都把大量的財力、物力、人力投入其中。
白恩培對法輪功的迫害犯下了反人類罪、酷刑罪、群體滅絕罪等國際法規定的罪行。
三、秦光榮
秦光榮,1999年1月至2001年3月任中共雲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2006年11月至2011年8月任雲南省委常委副書記,副省長、代理省長、省長,2011年9月起任雲南省委書記。
根據有關媒體報道:原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因為給周永康家族輸送了數百億元的利益,及上千億元錫礦資源,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時他是被「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通告追查的迫害法輪功的元兇之一。
秦光榮能從雲南省政法委書記陞遷至省長、省委書記,就是靠賣力迫害法輪功,獲得江澤民派系大力支持之故。
秦光榮在1999年1月到2014年任職雲南政法委書記,副省長、省長、省委書記期間,積極參與組織和指揮對法輪功打壓的所謂三個戰役。
第一戰役,1999年7‧20零開始,在全省範圍內開始利用報紙、電視台、廣播電台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進行大肆的造謠、污衊、栽贓、陷害、欺騙、妖魔化的狂轟濫炸式的宣傳,搞人人過關的所謂「揭批」和表態;用開除黨籍、公職、學籍、不讓當公務員、當老師、當學生等相威脅,逼迫交出大法書(不交者強行抄家),辦「洗腦班」等手段強行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
秦光榮還親自主持銷毀各部門、單位和公安進行非法抄家得來的三千多冊《轉法輪》等法輪功書籍、李洪志大師的講法錄音、錄像。
江澤民妄圖「三個月剷除法輪功」無果的情況下,秦光榮主持召開了雲南「各地州、市領導、大專院校黨委書記及有關方面負責人共二百多人參加的會議」,佈置了對法輪功開展所謂揭批運動的第二戰役。
隨後,雲南政法委、「610」還召開了全省「查禁取締法輪功」的會議,並部署全省公安、政法系統開展針對法輪功的專項鬥爭。對法輪功學員採取「快捕、快訴、快判」,決不手軟。
此期間雲南有數百名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勞教、判刑。
2001年過年前,嫁禍法輪功的「天安門自焚事件」發生後,雲南省委、「610」立即召開了全省「治安工作會議」,佈置了第三戰役,動用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僅昆明市就增加了上萬個警察、保安;為了強迫改變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普世價值的信仰,舉辦了各種「轉化班」、組織了甚麼「演講團」、「幫教團」等等。
他將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列為工作的重中之重,作為各級部門、單位、領導政績的主要考核指標。
為了提高轉化效果,雲南當局還兩次用重金請來臭名昭著的「馬三家」勞教所人員到雲南洗腦班、看守所、勞教所、監獄「傳經送寶」。
在雲南政法委、「610」、公安廳的直接操控指揮下,公安部門每遇節假日、中共會議、重大活動等「敏感日」期間都要進行所謂的「嚴打」,或者開展所謂的「專項鬥爭」,每次都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綁架、抄家、關押,數十人被非法勞教或判刑。
四、仇和
仇和,2007年12月至2011年11月任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2011年12月至2015年3月任雲南省委副書記。
2016年12月15日,仇和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6個月。
仇和任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四年期間,在昆明所屬市、縣、區掀起一輪輪對法輪功的迫害。
2009年10月,仇和到東川區視察。進入市區時,他看見人行天橋上掛著「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等橫幅(此橫幅已經掛了一段時間都沒有人管),十分惱怒,立即責成東川公安調查破案。
在「610」的操控下,公安非法搜查了張美藍、劉蓉、彭素芬等當地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的家,導致2010年5月張美蘭、彭素芬、劉蓉三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
仇和曾在其任內較早推行了網絡評論員制度,為中共進行輿論控制,而被網民諷為「五毛鼻祖」。
仇和在其任昆明市委書記期間,上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關押、勞教、判刑,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五、孔垂柱
孔垂柱,雲南省副省長、黨組成員,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有媒體揭露孔垂柱是因患上了「愛滋病」三次自殺,於2014年7月13日第三次自殺身亡。
孔垂柱在擔任雲南省保山地委書記和雲南省水利廳廳長、黨組書記期間積極跟隨雲南省委、政法委、「610」迫害法輪功,特別是仿傚舉辦「洗腦轉化班」 在精神上對法輪功學員進行迫害。
保山施甸縣油望鄉永福村農民、法輪功學員楊光菊及哥哥楊開文,在向當地民眾郵寄真相資料講真相時,於2004年10月27日被保山地區「610」及公安局綁架並各判刑3年。
六、張田欣
張田欣,2006年至2011年12月任雲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2011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後因涉嫌違紀,被免去其中共雲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長的職位。
1999年10月至2006年11月,張田欣任中共文山州委書記期間,在文山舉辦兩期「洗腦班」,迫害了數十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有的學員先後多次被「610」、公安綁架,關押、勞教、判刑,其中文山州邱北縣教師、法輪功學員趙躍被判重刑9年。
張田欣任雲南省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期間,將迫害法輪功作為工作內容的綱要精神,延伸至農村鄉鎮。
在企事業單位、機關、廠礦、學校、街道、甚至勞教所、監獄,他不惜花費大量納稅人的錢,製作大肆惡毒攻擊、造謠、誣陷、誹謗法輪功的展板、編排文藝節目,毒害青少年學生和廣大民眾,挑起不明真相的民眾仇視、誣告法輪功學員。
七、曹建方
2006年11月至2008年1月,曹建方任雲南省委常委。
2015年12月,曹建方被免去雲南省委秘書長兼省委省直機關工作委員會書記、委員職務,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降為副處級。
楚雄地區是雲南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地區之一,曹建方曾任該地書記。他上任不久,「610」就在所屬縣市舉辦「洗腦班」強迫堅修大法的法輪功學員寫所謂認識和保證,非法抄家、威脅家屬及子女,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不發退休金。
2006年8月,「610」騷擾法輪功學員劉枝萍,要其參加學習班被拒絕,劉枝萍就被開除公職,就連失業救濟金也不讓領。
八、沈培平
沈培平,曾任雲南省政府副秘書長、雲南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2014年8月中共中央紀委對雲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此後,以受賄罪判處沈培平有期徒刑12年。
1998年1月至2013年2月,沈培平任思茅市市長、普洱市委書記職務期間,在所轄思茅、普洱、墨江、景東、鎮沅、景谷、江城、瀾滄、孟連、西盟十市縣,積極執行「610」迫害法輪功的指示,辦「洗腦班」,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對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除了送「洗腦班」之外,還監視、騷擾、綁架、關押、勞教、判刑。
九、孟蘇鐵
有雲南「政法王」之稱的孟蘇鐵,自2004年任雲南省公安廳長,2006年起任雲南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十多年掌管雲南司法大權。2016年10月12日突然被查落馬。同時,孟蘇鐵也因為迫害法輪功而被「追查國際」組織追查。
他直接指使和參與了雲南看守所、勞教所、監獄的非法執法,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酷行折磨,尤其是女二監對堅持信仰的法輪功女學員採取從精神到肉體,毫無人性的手段折磨。
法輪功學員一入女二監不轉化就被關「禁閉」四個月(有的被反覆禁閉達數年,有的一直被禁閉到出獄)。
在禁閉室每天從早上六點半至晚上十一點,法輪功學員被強迫坐在光床板上不准動,雙手必須放在膝蓋上,若有移動,輕則辱罵,重則拳腳相加,或者電棍電擊等;不准洗臉和刷牙,不准衛生用水、不准洗澡、不准換洗衣服,每天只允許上四次廁所,更無人性的是月經期也不准用衛生紙,不讓換洗血跡浸漬的內褲;每天只給一點食物,不能吃飽,每人每天一瓶水(500ml);冬天只能穿單衣、單褲,不准穿襪子,只准穿拖鞋,夏天不准穿內衣,只能穿一件外衣。除有電視監控外,還有兩個刑事犯人24小時看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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