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地區法官命令三家中資銀行配合美國調查人員的要求,交出他們涉嫌違反對北韓國際制裁的數千萬美元的轉帳記錄。

美國司法部於周二(4月30日)發佈華盛頓特區首席聯邦地區法官柏瑞爾‧豪威爾(Beryl Howell)3月18日的裁決意見刪節版。該文件說,法院發傳票旨在得到一家現已解散的香港門面公司和一個北韓國營實體之間的交易記錄。

公開發佈的法庭文件沒有提到銀行、這家香港公司及北韓實體的名稱。文件中說,這家香港門面公司由一個北韓公民和一個中國人開辦。不過,也沒有提他們的名字。

裁決意見書還說,這三家銀行都有中國(中共)政府的股份,其中有兩家銀行在美國設有分行。

法院傳票於2017年12月發出,是美國針對是否有實體或個人違反對朝制裁所進行的調查的一部份,該調查包括洗錢和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

根據法庭文件,三家銀行需要提供截至2012年1月的各種銀行記錄。

法庭文件上還顯示,上述兩家公司涉嫌違規的交易總額達1.0534億美元。其中包括通過第一家中國銀行在美國代理帳戶轉帳4,578萬美元;通過第二家銀行代理銀行帳戶轉帳163萬美元;通過第三銀行在美國代理帳戶轉帳5,793萬美元。

另據CNBC報道,法院裁決意見說,美國司法部官員曾於去年4月和8月前往中國,討論相關銀行對提供證據的要求不作回應之事。

由於這三家銀行拒不提交任何文件,美國檢察官於去年11月份向法院提出了強制執行動議。

豪威爾法官命令這三家銀行中的兩家迅速提交銀行記錄或出席大陪審團聆訊。同時要求第三家銀行在3月28日之前提交傳票中所要求的文件。

目前尚不清楚這三家中資的銀行是否或如何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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