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關注的由中共最高法院再審的三宗重大涉產權案件,其中的顧雛軍案於4月10日宣判。「格林柯爾系」創始人顧雛軍被控挪用資金等罪一案在最高法院第一巡迴法庭重審後作出終審判決,撤銷部份原判,三罪減為一罪,10年徒刑改判5年。
終審判決撤銷原判對顧雛軍犯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份和挪用資金罪的量刑部份,對顧雛軍犯挪用資金罪改判有期徒刑5年;撤銷原判對原審被告人張宏犯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份,維持原判以挪用資金罪對張宏判刑2年、緩刑2年的定罪量刑部份;對原審被告姜寶軍、劉義忠、張細漢、嚴友松、晏果茹、劉科均宣告無罪。上述人均可申請國家賠償。
顧雛軍2005年7月28日被刑拘,2008年1月被佛山中院一審判囚12年,執行10年;2009年3月被廣東省高院終審判囚10年,2012年9月6日提前獲釋。如今獲改判,離出獄已過去6年半。
「併購狂人」起與衰
現年60歲的顧雛軍是江蘇泰縣人,中國著名熱循環專家,格林柯爾製冷劑的發明者,格林柯爾集團創始人。
2001年10月,顧雛軍斥資5.6億元人民幣,收購時為中國雪櫃產業四巨頭之一的科龍。2003年6月,他擁有全資股份的順德格林柯爾入主上市公司美菱電器,成為其控股大股東。2003年12月,其出資4億餘元入主亞星客車。幾年間,顧雛軍旗下控有5家上市公司,擁有科龍、容聲、美菱、吉諾爾等雪櫃品牌。
對於「併購狂人」顧雛軍的收購行為,外界一直存疑。直到2004年8月,香港中文大學教授郎咸平提出質疑,稱顧雛軍大量挪用科龍電器的現金流完成各項收購,涉嫌違規。
一場「郎顧之爭」由此展開,也引起了監管機構的關注。
2005年2月,廣東證監局申請對科龍電器進行立案調查,隨後將調查情況上報到中國證監會。中國證監會先對科龍立案調查,又向公安部發函,羅列了顧雛軍的八大罪狀。
如此重頭的公權部門插手,直接導致顧雛軍在同年7月被抓。
2012年,提前刑滿釋放的顧雛軍走上了伸冤之路。
三宗重大涉產權案的背後
2017年12月,中共最高法院宣佈重將審三宗重大涉產權案件,分別是物美集團原董事長張文中案、顧雛軍案、江蘇李美蘭股權轉讓糾紛案。
其中,張文中由最高法院直接審理,於2018年5月改判無罪,原審判決已執行的罰款及追繳的財產予以返還。張文中2006年9月被捕,後被以詐騙、單位行賄和挪用資金罪一審判囚18年,終審改判12年,2013年減刑出獄。張文中被捕令物美集團遭到重創,事件在民營企業圈影響巨大。用張文中自己的話說,這是一個「非法律人士都可以看出錯誤的重大冤案」。江蘇李美蘭案也在重審中,未宣判。
顧雛軍案則在2018年6月由最高法院第一巡迴法庭在深圳公開再審。
旅美時評人鄭浩昌對本報分析,中共當局重審民營企業重大產權案,有其特殊的背景。實際與中美貿易戰後中國經濟下行、民營企業界人心思變有關。這是當局在給民營企業主「吃定心丸」,以平反冤案拉攏人心。
顧雛軍指控高官干預司法
顧雛軍等案被經濟學界、商界認為是中共對民營企業家「欲加之罪」的典型例子。顧雛軍經歷7年牢獄之災,他掌控的科龍、揚州亞星等5家上市公司和其它企業的上百億財產全部喪失。
2012年9月,刑滿釋放後的顧雛軍在京召開記者會,他頭戴寫著「草民完全無罪」的高帽,並點名幾名當時的高官以偽證和莫須有的罪名關押了他7年。
顧雛軍2017年12月向第一財經表示,「我完全無罪,因為沒有任何違規的東西,審案的法官也知道我是無罪的。」
港媒曾披露,顧雛軍曾點名的官員有證監會前副主席范福春、前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現已被判死緩)、廣東省副省長陳雲賢、廣東證監局前局長、現大連商品交易所總經理劉興強。
顧雛軍還曾公開舉報已經落馬的中共最高法院原副院長奚曉明插手16個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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