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面監控台灣的Wi-Fi?立委鄭寶清18日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時指出,台灣迅聯通信跟中國京信通信是同一家公司,登記的地址都一樣。台灣迅聯每得標一個台灣無線網絡建設,京信通信就在官網上「放鞭炮」慶祝。共軍把台灣所有重要道路包含捷運、高鐵、台鐵的無線網絡系統都標走了,「我們就是開大門讓他們隨便進來。」

對此,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說,如果是合網,4G、5G未來在鐵道部份,一定是不可以用跟中國製有關的設備,至於其它的採購,是不是有相關的議題,行政院會統籌。

鄭寶清表示,台灣迅聯很清楚就是中國京信通信公司,迅聯跟中國京信是同一家公司,登記的地址都一樣,京信通信總裁徐慧俊原本是中興執行副總裁,有解放軍背景。只要台灣迅聯每次得標一個台灣無線網絡建設,在中國北京的京信集團,就在官網上放鞭炮慶祝。但台灣迅聯的標不會賺錢,都用超低價搶標,NCC卻沒有任何作為。

中國京信通信2015年發佈新聞稿表示,台灣迅聯通信公司是京信通信在台灣的產品代理商,迅聯獨家代理京信通信。(翻攝自網絡)
中國京信通信2015年發佈新聞稿表示,台灣迅聯通信公司是京信通信在台灣的產品代理商,迅聯獨家代理京信通信。(翻攝自網絡)

詹婷怡回應,針對4G及未來的5G,NCC跟國安會已經非常確定就是未來對外釋照部份,核心網絡與基站絕對不會用中國品牌,如果有法定規定,NCC絕對必須依法。

鄭寶清批,不要嘴巴說十面埋伏,其實到最後都網開一面。NCC一口氣修訂《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一類電信微波電台管理規則》等10項法規,納管衛星通信、第一類電信、第二電信等10個領域,但京信得標的無線網絡工程,在相關的「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的管理辦法」納管範圍內嗎?

據人力網站台灣迅聯簡介顯示,台灣迅聯從2015年開始拿到台鐵西部幹線、台北捷運板南線4G行動通信涵蓋共構工程,及2016年台北捷運新店線、中和線、台鐵新山裏隧道4G行動通信涵蓋共構工程,及2017年高鐵湖口段、造橋段、通霄段、台北捷運淡水信義線、松山新店線4G行動通信涵蓋共構工程。

京信2015年發佈的新聞稿則指出,「台灣迅聯通信公司(「迅聯」)是京信通信在台灣的產品代理商,迅聯獨家代理京信通信的基站天線,直放站及 DAS 等產品。台灣迅聯是唯一在台灣直接參與網絡設計,安裝及其它服務的公司。」

台北醫學大學通識中心教授張國城說,如果台灣迅聯是中國京信通信代理商,卻包辦台灣Wi-Fi工程,恐怕違反現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就必須認真面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有規定,來自對岸的企業或個人,有些事是不能做的,替中共宣傳或從事與申請目的不符的都不行,不只NCC,陸委會就有把關跟統籌的責任,跟中國有關的事務,陸委會是一個比較主導的角色。

對於台灣迅聯從2015年至2017年標到數項無線網絡工程,張國城表示,「2015年如果有漏洞也不見得太意外,把它補起來總比沒有(補)好。」那時說不定沒有審就讓它過,很多都是之前主管機關一時大意就過了,2015年說不定政府根本沒注意。從資安來看,如果是鐵道系統的無線網絡就不應該讓中資介入,這是現在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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