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證監會對四間涉及保薦人缺失投行開出史上最大額罰單。譴責包括瑞銀、摩根士丹利、美林及渣打等四名上巿保薦人未有履行應有職責,共罰款超過7.8億元,是歷來罰款金額最多。瑞銀香港更遭暫時吊銷牌照1年,期間瑞銀將不得為任何證券上市申請擔任保薦人。

證監會對瑞銀(UBS)的處分,可說是歷來最重。證監會表示,因瑞銀在擔任3宗上市申請的聯席保薦人時沒有履行其應盡的責任,故予以譴責,罰款3.75億元,並吊銷瑞銀就機構融資提供意見的牌照,為期1年。3宗上市申請分別為中國森林、天合化工及另外一家正在調查中的公司。另外,證監同時吊銷瑞銀高層岑天的牌照,為期2年,原因是他在負責監督中國森林上市申請的執行工作時,沒有履行其作為保薦人主要人員的監督職責。

證監會:瑞銀沒有做好盡職審查

證監會特別指出,瑞銀在中國森林及天合化工的上市申請中所犯的保薦人缺失,包括沒有核實中國森林的森林資產是否存在;沒有核實中國森林集團的林權;沒有核實中國森林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以及讓天合化工介入盡職審查訪談,訪談問題模糊不清等。

此外,證監亦譴責渣打證券在2009年作為中國森林其中一名保薦人,卻無履行責任,罰款5,970萬元。而摩根士丹利亞洲及美林證券同樣涉及保薦人缺失,分別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24億及1.28億元,兩間券商為天合化工聯席保薦人。

歐達禮:致力維持香港金融市場聲譽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執法行動結果顯示,證監會高度重視保薦人需保持嚴格的操守標準,因為這樣才能保障廣大投資者,以及維持香港金融市場的廉潔穩健及聲譽。此外,有關執法行動也向市場傳達強烈而清晰的訊息,就是證監會毫不猶疑對失職保薦人所犯的失當行為追究責任。

中文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莊太量表示,香港是國際金融中心,證監會作為監管機構應要態度強硬,保障股市健康發展。他認為,保薦人在一間企業上市時的角色非常重要,如出現缺失,應該負上重大責任。證監會有必要加強監管,相信今次譴責和罰款會令到保薦人日後在盡職審查時更加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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