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檢方近日表示,2018年3月在亞利桑那州坦佩市(Tempe)發生的自駕車撞死人事故,Uber不承擔刑事責任。不過,自駕車的測試安全員的行為須接受坦佩警方的進一步調查。

2018年3月,一輛Uber自駕車在亞利桑那州路上發生車禍,造成47歲的女行人伊萊恩.赫茨伯格(Elaine Herzberg)當場死亡。這也是全球自駕車第一次發生致死交通事故。據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表示,當時車輛處於電腦控制狀態。

坦佩警察局的調查報告顯示,當事的這輛Volvo XC90配備了Uber的無人駕駛技術,事故發生時,其速度為40英里/小時,事發區域的限速為45英里/小時,在車禍發生前並沒有減速。

汽車鏡頭截取的一個視頻片段顯示,當時安全員正在往下看,沒有看路;並且,安全員的手似乎也沒有放在方向盤旁邊,而按照要求,前者應該把手放在方向盤周圍,以保證能夠在緊急情況下快速接管車輛。在被撞之前,受害者正推著自行車穿越車道。

經調查後,美國亞瓦帕尹縣檢察官公佈一封公開信,Uber為這次事故承擔刑事責任「沒有依據」,但自駕車的測試安全員應接受坦佩警方進一步調查。

Uber計劃在2019年完成IPO,投行對Uber的估值高達1,200億美元。之前,美國第二大共享乘車公司Lyft已提交IPO申請,將以LYFT為代號在美國那斯達克交易所上市。據彭博社消息,Lyft自身估值預期為200億到25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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