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院的千億礦權案卷宗失竊案逆轉,在以政法委牽頭下的多部門給出調查結論,係舉報的法官王林清監守自盜,與此同時安排王電視認罪。大陸律師認為調查結果令人難以信服,形式、過程、結論涉違憲、違法。
最高院法官王林清,從去年底在前央視主持人崔永元的幫助下通過社交媒體舉報「陝北千億礦權糾紛案」的卷宗在高院離奇失蹤,王林清先後三次通過影片講述有關的內容,及他主審此案過程中,多次受到最高法的有關領導的司法干預。隨後他被當局帶走,50多天沒有任何音訊,被形容為「人間蒸發」。
就在官方宣佈調查結論的前兩天,王林清去年5月所寫的對最高法院長周強的舉報信在海外社交媒體上流傳。信中主要內容是:「周強院長指使院、廳領導銷毀他們干預案件的痕跡,公然盜走正在審理中的案件卷宗,並偽造了全套案卷,炮製出中國司法版的『水門事件』。」
但官方22日給出的調查結論是,王林清因為在工作中對單位不滿,係自己將卷宗帶回家,最高法的領導不是干預案子,而是對類似的複雜案件進行監管與監督云云。
民間對此質疑聲相當大,「不問你信不信,只問你服不服。」
前上海律師鄭恩寵向大紀元記者表示,他在微信上有30多個群,群內的人很多都在討論高院卷宗失竊案,「我得出結論,沒有人相信這個調查結果。」
他介紹,群內有在位的中國律師,也有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的現任理事及某委員會的副主任,甚至還有毛派等等。
官方的調查、結論違法違憲
鄭恩寵律師認為,「高院卷宗失竊案,由政法委牽頭,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最高檢察院、公安部組成的工作組,對最高法卷宗失竊案進行調查,本身夠『中國特色』。」
「這個新聞中的工作組還論斷,最高院對這個申訴案的判決是正確的、程序得當的,即維持原判。這是明顯的違憲。」
北京律師謝燕益也認為此案從程序上講,主題是不合法的,明顯違法違憲。
「最高院是最高審判司法機構,按中國目前的憲法和相關法律,如果對最高院處理的問題產生的疑問再進行司法審查,都應該由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專項的或特別的調查委員會來進行合法性的調查。這樣在程序上才是合法的。」
保密不能成為擋箭牌
官方公佈的結果中還聲稱王林清存在洩漏國家機密問題,並以此「立案偵查」。
謝燕益律師認為,從目前的憲法和法律規定來講,保密問題,包括公權力的行使,公開作為一般原則,不公開作為例外、特殊情況,所以所謂保密制度,不能成為任何濫用職權違法的擋箭牌。
他說,此案在一審、二審過程中並沒有以涉及到私隱為由申請不公開審理,不僅當事人沒有提出,而且政府也沒有說是涉密案件,一審、二審全部是公開審理的,所以根本不存在所謂的涉密的問題,王林清和崔永元也不存在所謂的洩漏國家秘密問題。
他強調,要想保證司法公正,就要公開審理。包括已經是二審的案件,所有的案情信息、案卷、證據各方面都已經是公開的,除非是當事人申請,而且要有正當理由,希望保護他的私隱。
王林清是先失蹤了很長時間,在外界質疑下中共當局才成立的所謂的調查組。謝律師認為,從法律層面來看,還涉嫌非法拘禁問題。「現在事後以王林清所謂洩露國家秘密為藉口來懲治,或者對王林清進行『合法』傷害,這是濫用權力的行為。」
電視認罪越描越黑
王林清「電視認罪」也引發輿論強烈反彈。
鄭恩寵律師認為,「如果是公安部搞央視認罪,人家會說這是有法不依,最高法會說你這是損害我形象,只有最高院判決,顯示法官的正義,這樣中國的法院、法官才有公信力。但現在最高法院親自搞央視認罪,那麼中國的公檢法沒有一個在講法。」
他強調,儘管十八大提出司法改革,十九大官方還搞了一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但效果可想而知了。
廣西律師覃永沛在社交媒體上表示,有人認為它們是綁架了王林清法官的家人來逼他就範,目前崔永元還沒發聲支持,說明崔永元目前也處於危險之中。
他還表示,「它們讓王林清法官上中央電視台『認罪』是否能重樹司法公信力?我個人認為,它們這是越描越黑,一切盡在不言中。」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陝北千億礦權案」的當事人趙發琦當年與地方政府簽訂探礦合同後,地方政府發現該礦價值千億,即將礦產轉賣給他人,導致產權糾紛。案子直到2017年才有結果,最高法院判決趙勝訴,但當地一直未執行。
謝燕益律師還表示,儘管官方的聯合調查組公佈千億礦產雙方的勘探合作合同是有效的,但同時又沒有保障趙發琦的探礦的權益,「這種認定是表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等於是沒能實質性保障民營企業家的投資權。」
社交媒體上也有律師認為此案是「公然在指鹿為馬、踐踏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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