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709大抓捕」中被捕的中國維權律師王全璋,1月28日被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及判刑。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聲明,關注大陸以不公開形式審理王全璋。

大律師公會昨日發表聲明指,去年12月26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不公開形式審理王全璋一案。有報道指,有關當局提出不公開審訊的原因是因案件涉及國家機密。到今年1月28日,王全璋被判處人獄4年零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5年。

公會分別於2015年7月18日、2017年3月31日,及2018年12月18日,發聲明,呼籲中國大陸有關當局履行正當法律程序,並在過程中嚴格尊重中國公民的基本人權。2018年的聲明亦提到王的羈押及審訊。

他們關注大陸政府從未解釋,為何拘留王全璋超過1,200天後,才將他帶上法院進行審訊。又引述報章報道指,王全璋家人所聘請的律師未能與王會面,大陸政府卻委派了劉衛國律師代表王全璋。認為王全璋自由選擇代表律師的權利並未有得到保障。

聲明指,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容許法院不公開審理有關於國家機密的案件,有關當局未有解釋王全璋的案件如何涉及國家機密。公會又對他在獄中所受到的對待及,案件以不公開形式審理,表達最深切的。非常關注大陸政府未能給予王全璋一個公開的審訊,並感到遺憾。認為此舉將會減低會眾對大陸司法制度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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