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發展局昨日發表《強制性公積金制度的未來路向》報告,提出五項建議完善制度,包括提供誘因鼓勵僱員增加強積金自願供款,以應付僱員的退休生活需要。當中,金發局提出為僱員自願性供款提供稅務優惠,以自願性和強制性供款合計不多於入息的15%為限,容許強積金成員更靈活選擇投資,以及引入更多資產類別和市場。

5項建議包括設立和推行「積金易」、鼓勵強積金受託人或保薦人提供更全面投資意見及理財教育、改善強積金計劃的獨立管治和監察、更新《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及提高強積金制度的供款水平。金發局建議,改善強積金計劃的獨立管治和監察,在強積金計劃層面增設增立管治和監察委員會。又建議修訂《強積金條例》賦予積金局更大彈性應對不同環境,賦權積金局更新投資限制,納入合適的新資產類別和市場。

此外,金發局建議將「積金易」平台融入政府「智慧城市」計劃,讓成員連接強積金戶口和政府其他公用設施和服務。另建議應更着重提升成員的金融理財知識,容許受託人就成員退休後的財務需要、現時的儲蓄目標及可選擇的合適投資產品,向成員提供適當資訊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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