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周一(1月28日)指控中國電信集團華為和華為首席財務官孟晚舟涉嫌金融欺詐,同時,對華為設備美國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以及香港星通公司(Skycom Tech Co. Ltd.)提刑事起訴。
四個被告共面臨23項刑事起訴,包括涉嫌欺詐及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13項罪名)以及竊取一家美國公司的商業機密(10項罪名)。
案件將在紐約市東區(布魯克林)的聯邦法庭和華盛頓州西區聯邦法院審理。被告華為和星通被指控銀行欺詐以及串謀進行銀行欺詐、電匯欺詐和串謀進行電匯欺詐,違反了「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及串謀違反IEEPA,還有串謀進行洗錢等多項指控。
此外,華為和華為美國子公司(華為設備美國公司)被控串謀妨礙紐約東區大陪審團調查。孟晚舟則被指控涉嫌銀行欺詐、電匯欺詐以及串謀進行銀行和電匯欺詐。
本文簡單梳理了起訴書的重要看點:
1. 因誰而起?
美國指控華為的案件因伊朗而起。在美國對伊朗祭出出口管制政策下,華為仍暗自跟伊朗做違規生意。根據起訴書,從2007年開始,華為員工開始對外謊稱華為與伊朗一家名為星通公司的關係,稱星通不是華為的子公司。
隨後,華為聲明,華為在伊朗業務有限,沒有違反美國或其它與伊朗有關的法律法規。
2. 最重要的是甚麼?
「最重要的是,媒體在2012年年末、2013年披露華為營運的星通是其在伊朗的非官方分支機構、以及孟晚舟是星通的董事會成員,華為員工、尤其是孟本人,仍繼續在華為與星通的關係上、欺騙華為的銀行合作夥伴。」起訴書說。
起訴書提到,華為提供虛假陳述,指華為將星通轉賣給第三方,而星通只是華為在伊朗當地的商業夥伴。
「實際上,星通是華為長期在伊朗的分支機構。」起訴書指出,華為策劃了2007年將星通賣給空殼公司的轉手交易,實際上華為仍實際控制星通公司。
3. 最關鍵的是甚麼?
作為欺詐計劃的一部份,孟晚舟和其他華為代表反覆向金融機構表示:華為沒有對星通進行控股,也不會利用美國這家銀行來處理任何與伊朗相關的交易。
2013年8月,孟親自向華為的一家主要銀行合作商(「金融機構1」)的高管做了一次演講,謊報華為與星通的關係。 根據孟為合作銀行提供的幻燈片資料,孟說:「華為在伊朗的營運嚴格遵守了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聯合國、美國、歐盟的制裁法案。」
因為孟的虛假陳述,有四家在美國以及歐元區提供服務的跨國銀行繼續為華為提供銀行業務服務。
「金融機構1」及其美國的子公司在2010年至2014年前後通過美國銀行體系為星通結算了超過1億美元的服務。
4. 有哪些之前不知道的?
「金融機構1」由於華為的風險狀況,於2017年決定終止與華為的合作關係,此後,華為涉嫌向其餘幾家銀行合作夥伴提供其它的虛假陳述。
起訴書說,華為及其負責人多次做出虛假表示,華為已決定終止與金融機構1的銀行業務關係,而實際上是金融機構1決定終止其與華為的銀行業務關係。
通過這些虛假陳述,華為繼續與其它銀行建立業務關係。
起訴書還提到,從2017年華為意識到美國政府對其展開調查後,華為及其美國子公司試圖妨礙調查,比如:將了解華為與伊朗業務的證人調回中國,希望避開美國政府的管轄範圍,同時通過隱藏和銷毀美國境內的華為從事伊朗業務的證據。
詳細內容,可參考大紀元之前的報道「一文看懂 美國政府為何對孟晚舟提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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