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日提交《國歌條例草案》到立法會首讀,民主派政黨及團體在立法會外抗議,反對《國歌條例草案》立法。香港眾志黃之鋒等人則闖進公民廣場張掛抗議橫幅,不滿《國歌法》刑事化,政府企圖進行洗腦教育。
立法會昨日下午首讀《國歌條例草案》,民主派議員在席上高叫口號,主席梁君彥警告再叫便逐出議事廳,人民力量陳志全要求點算法定人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發言時,稱條例精神是為了讓市民尊重國歌,強調只要市民沒意圖侮辱國歌,毋須擔心會誤墮法網。草案完成首讀後,立法會將成立法案委員會處理,稍後再提交大會,恢復二讀辯論。
包括民主黨、公民黨、工黨、新民主同盟、人民力量、社民連及香港眾志等數十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及民間團體成員早上在立法會外抗議,表明反對《國歌條例草案》進行立法。
民主黨許智峯表示,《國歌法》容易令市民誤墮法網,並成為當權者DQ議員的一條紅線和工具,限制市民表達自由等基本權利。「我們見到《國歌法》有新的範疇,在立法會要奏唱,在學校強迫教育,這些都是過往市民沒見過的。這個若不是白色恐怖,也是一種思想教育,對一國兩制的信心可謂盪然無存,香港人是很難接受的。所以《國歌法》的立法是完全不需要的。」民主黨黃碧雲批評《國歌法》粗疏,同時限制港人的言論表達自由,也表明反對。
議會陣線區諾軒批評,香港的《國歌條例草案》刑罰比大陸重,刑期更長。他又憂慮國歌納入中小學教育,是趁機以此控制學校,只要不跟政府的做法,政府就有權規管。
香港本土毛孟靜說,政府的立法原意是想市民尊重國家,但她認為,尊重是要發自內心,並非立法能夠規限。「我們沒有法律可以規範甚麼叫愛,所以今次政府所做的就是告訴大家,他強迫要求大家尊重,但尊重是自己贏來的,而非靠恐嚇要求不斷的尊重,所以我們反對《國歌法》」。
公民黨郭家麒批評只有極權政府才會強迫人民尊重自己的國家,「很可惜在今日的香港,我們的政權給我們的是專制打壓和不民主,但反過來要市民去尊重一個不公平的政權,沒有民主的體制,並要求以一些刑罰用《國歌法》是不能接受的。」
議會陣線朱凱迪諷刺政府,只因球迷在球場噓國歌就立法來限制。「《國歌法》最危險的是不僅是不給你改歌詞惡搞它,你聽到國歌還要肅立,不能不尊重。這個新增的要求,令所有市民都陷入被逼害的狀態中。」
香港眾志闖公民廣場抗議
另外,香港眾志多名成員昨晨突然進入公民廣場內的花槽內,將一幅寫上「不歌頌的自由」的黑底白字橫額,掛在中共五星紅旗旗桿上。宣示香港眾志「人權大於主權、人民大於國家」的主張,反對政府藉「維護國家標誌」為名鉗製表達自由。保安人員一度上前制止但不成功。
眾志主席林朗彥表示,今次是突擊行動,希望藉立法會首讀《國歌條例草案》,反對《國歌法》箝制市民表達權利。「今日我們在五星紅旗旗桿掛上『不歌頌的自由』,是聲明我們反對《國歌法》箝制香港市民表達的權利,甚至意圖令香港成為一個人人都要向國家政權表忠歌頌的城市。這個我們不能夠接受。」他呼籲所有港人關注《國歌法》立法的問題,希望未來有更多的行動反對國歌惡法。「言論自由是香港最可貴的價值,言論自由代表我們有說話的權利,更加有不說話的權利,每一位香港市民都有權對國歌沉默,對國歌不需要表達肅然起敬的態度,我們有自己思想與行為的自由。政府應立即終止《國歌法》立法程序,進行公開諮詢。不要將《國歌法》刑事化,不要再搞洗腦教育。」
秘書長黃之鋒表示,公民廣場外的圍欄限制表達自由,與《國歌法》限制表達自由同出一轍,因此選擇在公民廣場行動。他又呼籲所有立法會議員,要求當局撤回條例草案。「我們並對現政權將《國歌法》刑事化造成思想警察,在校園及社會各處出現,我們予以強烈譴責。」
其後,行政署發聲明譴責香港眾志強行在政府總部旗桿平台掛上示威標語,又稱行動導致一名保安人員受傷及植物受到破壞。已就事件報警,警方亦已派員跟進調查。
黃之鋒對行政署的聲明深表遺憾,指公民廣場是應該容讓組織示威的地方。又說,高等法院早前裁定行政署阻止大眾在平日組織示威是不恰當,強調:「香港眾志今日是堅持一個非暴力的原則,到公民廣場升旗台的位置懸掛示威標語,只是履行我們的示威權利,在國歌法首讀當天表達我們的權利。」他們不希望發生任何衝突,對保安搶走標語引致衝突發生深表遺憾,認為保安濫用權力搶走示威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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