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2018年被視為香港法治備受考驗的一年。昨日在2019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過去一年各級法院都曾審理爭議性案件,強調法庭不會偏幫任何一方,除了處理法律議題別無其它;又引用雙學三子上訴得直的判詞,重申按照案情依據法律判案是法院的唯一職責,重申香港司法獨立的重要性。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則強調普通法是香港最珍貴的禮物,需要獨立的大律師和法官,必不能向當權者卑躬屈膝。

每逢新一年的第二個星期一,香港法律界都會沿襲英國法制的傳統儀式,在香港大會堂舉行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昨日下午的儀式上,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愛丁堡廣場檢閱警察儀仗隊,接著與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和律師會會長彭韻僖在香港大會堂先後發表演說。

過去一年,中共人大決定的「一地兩檢」正式實施,民主派人士參選資格被DQ,還有雙學三子終極上訴、新界東北案13子刑期覆核、佔中九子案等敏感案件,以至去年底發生的律政司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UGL案、入境處公然違反法院裁決拒絕外地樂團入境等事件,都引起社會各界以至國際對香港法治情況的關注和擔憂。

法庭只處理法律  不尋求中間方案

馬道立昨日致辭時表示,過去一年,各級法院均曾審理備受爭議的政治或社會事件,大眾的看法往往兩極化,但若說法庭在處理這類案件時「左右為難」,說法並不準確。他重申,法庭的功能或職責不是裁決政治或社會議題。「法庭裁決法律糾紛時,公義的天秤不會傾斜,法庭不會偏幫任何一方,亦不會尋找某種『中間方案』來解決社會關注的政治、社會或經濟問題;而實際上,不論何時,法庭處理的只是其席前的糾紛所涉及的法律議題,別無其它。」

馬道立提到,作出判決後,社會上出現了針對法庭判決的批評,有時甚至是對法官進行人身攻擊。「這些批評部份屬惡言攻擊(這是完全不能接受的),亦有詆毀法官政治偏頗。甚至有評論指,法庭的一些決定,包括終審法院的判決,使香港的法治受到損害。」他表明並非不可批評法庭和法庭的判決,但關鍵在於批評要來得有效、有建設性,就必須有理可據,而非基於誤解或錯誤的信息。

馬道立再次強調司法獨立的概念,即法官在履行其憲制職責時,獨立於一切外界的干涉。他引用黃之鋒等雙學三子公民廣場案上訴得直的判詞,指法庭裁決時,只會考慮法律問題,不參與政治辯論,「依法就任何案件所提出的法律爭議作出裁斷⋯⋯將適用的法律原則應用於相關事實,從而恰當地判決案件,並在判案書說明理由,這是本院在處理此等上訴案件時唯一的職責。」

強調港司法獨立及法治重要性

他並指《基本法》裏訂明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香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同時法官的獨立性也反映於司法誓言,法官宣誓擁護《基本法》,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精神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並主持正義。

馬道立再次強調法治對香港的重要性:「對香港而言,也許沒有多少事情比法治更為重要,而我們必須致力維護這個我們社會的要素。正如我八年前上任之始申明,這是我作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使命。」

他又特別提到酷刑聲請的問題,他說,《禁止酷刑公約》適用於香港,近年有大批提出免遣返聲請的人士湧港,龐大的案件量使原訟法庭和上訴法庭承受沉重壓力。司法機構將會與律政司磋商,探討對法例作出適度的修訂的可行性,從而更有效率地處理此等酷刑聲請。

九七後法律環境有變

馬道立在典禮結束後會見記者。他再次強調法治是香港的基石,「了解香港法治最需要知道的是有獨立的司法機構,這是非常重要的。九七年後,法律環境有變,用法律來保障自己的權利和自由,法官履行他的職責是依法來處理案件。」

他表示明白市民對法官的期望很高,自己做了九年的首席法官,由一開始至今,使命都是維護香港的法治。

被問到律政司不就UGL案檢控前特首梁振英,馬道立稱檢控決定是律政司的責任,並非司法機構的責任。

對於致辭中提到法官的壓力,他指全港各級法院共有約180位法官,但以免遣返聲請相關的司法覆核案為例,由2016年的60宗增至2018年的高達三千宗,但法官人數不變。

戴啟思:獨立的大律師及法官  不向當權者卑躬屈膝

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強調普通法是香港特區成立時最珍貴的禮物。(李逸/大紀元)
大律師公會主席、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強調普通法是香港特區成立時最珍貴的禮物。(李逸/大紀元)

香港大律師公會去年多次就中共與港府具爭議的政策及行政發聲明,包括去年3月再次就一地兩檢條例草案發表聲明,批評草案涉違反基本法;11月就港府拒絕外國記者會副主席馬凱的工作簽證續期申請發表聲明,要求政府解釋理由;12月再發聲明,指律政司在未有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下決定不檢控梁振英UGL案,背離了一貫慣例,促請律政司尋求獨立意見後重申檢視決定。

公會主席戴啟思昨日致辭時,特別以大律師的獨立性為主題,指出一個獨立的大律師專業就如一個獨立的司法界般重要:「一個強大的大律師專業往往意味著一個強大的司法界。」

戴啟思特別提到,在法庭外,「『獨立』的意思也包括向有關人士提供他們未必情願認同的法律意見。當事人尋求大律師的意見,不應該只聽到他們所想聽到的話。反之,他們需要聽到他們所真實需要的意見。」

他表示,選擇這個主題是正確的,「因為在這個時代,一些以往毫無疑問的事情似乎不再那麼必然;有些人亦開始對法律在香港特區的未來方向有所疑問。」

戴啟思強調,「普通法」正是香港二十年來最珍貴的禮物,當中包含珍貴的陪審團制度、人身保護令、司法覆核、普通法內在的彈性與適應力,還有遵循判例所得的司法智慧結晶等。他說,香港法官過去都是曾執業的大律師,均依賴大律師專業及獨立,才能確保法律依據能夠在法庭得到誠實而有力的論述:「當大律師在重大案件中爭辯複雜的觀點時,法官便能確信:無論案件判決如何,它也應牢牢建基在普通法的智慧與價值之上。」

法律不因政治立場改變

律政師司長鄭若驊因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而「放生」梁振英捲入爭議,昨日致辭時遇抗議。(李逸/大紀元)
律政師司長鄭若驊因不尋求獨立法律意見而「放生」梁振英捲入爭議,昨日致辭時遇抗議。(李逸/大紀元)

而普通法與大律師專業的關係,就有如「女神」需要「可靠的僕人」。他說,無畏無懼和獨立的大律師成為無畏無懼和獨立的法官,必須是一些不會向當權者、權貴或反對派卑躬屈膝的人。又強調獨立的大律師能夠完整及堅定地就一宗案件作出申辯,不僅法官受惠於其益處,大眾亦是受益者。

他並解釋,有時大律師專業不得不就有關公眾的法律議題發聲,可是每當人們就一個涉及政治的法律議題持有一定意見時,大律師專業往往會因為其意見與之相左,而被指為玩弄政治。「大律師專業信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並不會因為某一政治立場或態度而有所改變。無論如何,當行政或立法機關無法處理一些事情,尤其是當這些事情涉及《基本法》中某些條文的時候,它們最終往往會來到法庭門前。」

至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典禮上致辭時,則稱《中國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基礎,是「根本要點」;又引述判詞稱「本港的法官必須發展香港的普通法」。鄭若驊發言時,遭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舉起「政府徇私、包庇高官」的紙牌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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