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中共江澤民集團打壓法輪功以來,各地法院執行迫害政策,誣判法輪功學員,將信仰「真、善、忍」的修煉人送入冤獄,造成無數家庭支離破碎,很多人在監獄酷刑下被迫害致傷、致殘、致死。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截至2017年7月,僅吉林省一地,被法院枉判的法輪功學員就達1,292人之多。2018年上半年,至少430名法輪功學員被中共非法判刑,涉及的非法庭審有383場。已知被非法判5至10年重刑的法輪功學員有74人。全國各省份對法輪功學員的誣判至今未停止。
與此同時,一些為中共賣命的法院正、副院長們,也紛紛厄運相隨。本文僅列舉七十餘名中共法院院長,他們均被官方網站公開通報、審查、免職、判刑等。
王君先,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被查
王君先,1964生,吉林樺甸人,2003年12月,任吉林市樺甸市法院副院長;2011年8月,調任蛟河市法院院長、中共黨組書記;2016年8月,調任吉林市豐滿區法院院長。
王君先於2018年7月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以下僅舉王君先在蛟河市法院任院長期間,法輪功學員遭冤判的事實。
2011年12月23日晚,蛟河市4位法輪功學員丁玉彬、王秀蓮、李淑梅、李學花乘的士去白石山後柳村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蛟河市白石山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蛟河市公安局國保大隊。李淑梅、王秀蓮、李學花的住所被非法搜查、抄家,法輪功書籍等很多私人物品被搶走。
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秘密判刑:李學花時年55歲,被誣判5年;李叔梅時年71歲,被誣判4年6個月;丁玉斌時年53歲,被誣判3年6個月;王秀蓮時年50多歲,被誣判3年6個月。2012年9月,她們被劫持到黑嘴子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張明鵬,遼寧大連市西崗區法院前院長,被「雙規」
1964年出生,1995年7月,張明鵬被調入大連市中級法院,曾任助理審判員、審判員、刑事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執行局副局長;2007年12月,任瓦房店市法院院長;2011年12月,任大連市西崗區法院院長。
張明鵬是薄熙來一手栽培的司法界「未來新星」。把大量的法輪功學員枉判後投入監獄成為薄熙來迫害法輪功的模式之一。充當薄熙來「徇私枉法的打手」的張明鵬當時大有用武之地,也因而步步高陞。
張明鵬非法庭審的案件中的一例是,2000年英語教師王語絲被非法判刑10年,出獄後,又於2014年被誣判6年。
張明鵬任大連市西崗區法院院長期間,2012年7月6日,79名法輪功學員因「大連安鍋案」(給當地市民安裝海外新唐人電視衛星接收器)被綁架。張明鵬是相關責任人。2014年6月21日,大連市中山區法院借西崗區法院對2012年「大連安鍋案」中的車忠山等13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
北京有12位律師來到大連,其中的9位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3位律師參加旁聽,然而車忠山等13人全部被非法判刑。
劉革強,湖南長沙市中級法院副院長,被逮捕
劉革強,曾任湖南省長沙市中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2017年9月15日,因涉嫌受賄罪,被湖南省檢察院依法逮捕。
劉在任時徇私枉法,誣判法輪功學員,曾有4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2016年,長沙八旬的法輪功學員易玉山、黎時傑,因懸掛「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真相條幅,被非法判刑1年半,緩刑2年。長沙市法輪功學員王昌進被非法判管制1年半。湖南長沙老年法輪功學員楊天祐被非法判刑3年。
許前飛,江蘇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被查
許前飛,2007年12月,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2008年1月,任雲南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13年1月,調任江蘇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17年7月24日,許前飛尚未完成本屆任期即被立案審查。
法輪功學員韓震昆,40歲,曾為雲南省網球運動隊隊員,1991年轉業到錦華大酒店做服務員,2003年因修煉法輪功被迫辭職。2004年4月23日,被五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從家裏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同年8月24日遭昆明市法院非法判刑7年,後被非法關押在雲南省第一監獄第十二監區。
明慧網2008年12月13日報道:日前,韓震昆年邁的父母看到雲南省高等法院新規「審判法官違法辦案終身追究」後,帶著給院長許前飛的信,來到了雲南省高院要見許,但無果。
作為雲南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的許前飛,在任期內對雲南各級法院誣判法輪功學員有糾錯責任,而許前飛卻不作為。
潘福仁,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被查
潘福仁,2003年8月,任上海市高級法院副院長;2006年8月,任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2014年,任上海市高級法院院長。
2017年7月25日,潘福仁以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
潘福仁在任期間,該法院冤判多名法輪功學員。2007年3月,被非法判刑3年的香港法輪功學員曾愛華一審上訴,被上海市第一中級法院駁回,維持3年原判。
整個審理過程秘密進行,未通知家屬或律師,也未開庭審理。曾愛華於4月16日被押往上海市女子監獄。對於這起冤案,潘福仁負有直接責任。
畢崇江,山東省煙台市中級法院前副院長,被免職
畢崇江,曾任煙台市中級法院執行一庭庭長,2003年到2007年底,任煙台龍口市法院院長、審委會委員、審判員、黨組書記;2007年底,離開龍口市法院,到煙台市芝罘區法院任院長、黨組書記職務;2011年12月,調任煙台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審判員、黨組成員職務直至被免職。
畢崇江於2015年9月22日被免去黨組成員和副院長職務,接受調查。
畢崇江對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負有直接責任。
梁明,山東省煙台市中級法院前副院長,被免職
梁明,1970年12月生,1996年畢業於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2002年,任龍口市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審判員、黨組成員;2007年,任萊州市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11年12月,被調到煙台市芝罘區法院,接任畢崇江的院長職務;2014年1月,調任煙台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審判員、黨組成員;2018年7月被免職。
梁明在任職期間,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僅從2015年9月到2018年7月梁明落馬前,煙台市內至少有19名法輪功學員遭煙台中級法院轄區法院判刑。
對此,梁明作為中級法院副院長負有責任。
馬明旭,河北唐山路南區法院院長,被審查
馬明旭曾任唐山市路南區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18年4月16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8月10日,路北區檢察院對馬明旭提起公訴。
馬明旭在任灤南縣法院院長期間,該院對法輪功學員劉宗勇、張連芝、陳麗英、劉小玲、楊淑芝、趙玉妨、秦朋珍、鄭建軍等多人非法判刑,刑期3年至6年不等。
李清萍,江西蓮花縣法院黨組書記、院長,被「雙開」
2018年7月,李清萍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李清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案件有:2013年1月24日,該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榮愛梅、劉金萍、嚴新華;同年5月9日,法院下了誣判書,榮愛梅被非法判3年、劉金明2年、顏清華2年。
熊曉平,四川內江市中級法院前黨組書記、院長,被查
從1987年起,熊曉平先後任四川劍閣縣法院副庭長、審判員,劍閣縣法院副院長、院長;1996年起,廣元中級法院副院長;2005年起,先後任內江中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直到2016年7月,任內江中級法院副廳級審判員。
2017年6月16日,熊曉平因 「嚴重違紀問題」被立案審查。
熊曉平任內江市中級法院院長期間,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是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涉案主要責任人之一。
黃萍,遼寧省錦州市古塔區法院院長,被查
黃萍,55歲,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由一個普通的法官升為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法院院長助理、副院長,後升為古塔區法院院長。
黃萍於2017年6月被調查。
該法院多次誣判法輪功學員,李凌就是被黃萍的前任馮永田誣判後,被遼寧女子監獄迫害致死的。
黃萍任該院院長後,步馮永田的後塵,繼續實施迫害,特別是2009年在她任職期間,將法輪功學員宋亞平非法判刑11年。
2014年初,黃萍調至凌河區法院任院長,至被撤職前,一直在凌河區法院任職,這期間,她又先後誣判邵明罡、武秀蘭等6名法輪功學員。
武秀蘭是年近70歲的老太太,因感恩法輪功使她病體康復,於2015年5月12日,在路邊的電線杆子上,貼了一張「5月13日是世界法輪大法日」的小粘貼,被跟蹤綁架,被凌河區法院誣判2年。
劉庚,遼寧省錦州市凌河區法院院長,被查
劉庚,55歲,任遼寧省錦州市凌河區法院院長十年。
這10年間,他所在的凌河區法院枉判法輪功學員20多人,僅2008年,就枉判了10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法輪功學員項英被誣判12年。
2014年初,他任古塔區法院院長,又誣判王林、李凱等多名法輪功學員。他也是古塔法院連續遭惡運的第三任院長,前兩任是馮永田(被判3年半徒刑)、黃萍(於2017年6月被調查)。
劉庚於2017年6月被調查。#
(待續)
資料來源:明慧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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