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首日,廣東韶關兩宗案例在海外社交平台上引發熱議。一名吸毒者被警方處罰500元人,而另一名「翻牆」者,被罰1,000元,罰款高出一倍。網民諷刺:吸毒自取滅亡,翻牆中共滅亡。

中共廣東公安執法信息公開平台顯示,1月1日,吸毒者朱某某被韶關市公安局罰款500元(人民幣,下同);而在同一城市,同一信息平台顯示,5天前的2018年12月27日,一名朱姓網民被以「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通道進行國際聯網」,俗稱「翻牆」(突破中共網絡封鎖)為由,罰款1,000元。

2019年1月1日,中共廣東省韶關樂昌市河南派出所對一名吸毒者朱某某處以罰款500元。(中共廣東公安執法信息公開平台截圖)
2019年1月1日,中共廣東省韶關樂昌市河南派出所對一名吸毒者朱某某處以罰款500元。(中共廣東公安執法信息公開平台截圖)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上資訊,30歲的朱雲楓因自2018年8月至12月在手機上安裝藍燈(lantern pro)軟件進行翻牆上網,被中共官方查獲開罰。

廣東網民朱雲楓因使用翻牆App而遭罰。
廣東網民朱雲楓因使用翻牆App而遭罰。

另有網傳圖片「被傳喚人家屬通知書」顯示,來自重慶的黃姓民眾也因為翻牆,同樣被控「擅自建立、使用非法定信道進行國際聯網」。重慶市公安局4日予以傳喚調查。

律師:中共恐懼民眾「翻牆」

對此,國內維權律師梁小軍對自由亞洲電台表示,吸毒違法,以治安管理處罰規定罰款,大家沒有甚麼爭議。爭議的是,翻牆使用互聯網,要被罰款則對大眾有衝擊,民眾也會覺得很「荒謬」。他說,「在一個民主的國家,在一個自由的國家,怎會有這些規定?」

梁小軍說︰對於中共政府來說,「他禁止你翻牆,是為了控制你的思想。當他發現控制不了你的思想的時候,他覺得你的危害更大。」

就翻牆的罰款比吸毒多一倍之事,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致電韶關市公安局了解情況。公安局值班人員稱不清楚承辦單位,當詢問韶關市公安網絡警察的名稱和機構時,對方稱不清楚、也不能提供有關辦案部門的信息。

「吸毒自取滅亡 翻牆中共滅亡」

廣東兩宗最新案例,吸毒罰500元,「翻牆」罰1,000元,在海外的推特平台上引發譁然。

有網民在推特上疑惑表示,「翻牆比吸毒嚴重?」有人則解釋:「吸毒自取滅亡,翻牆中共滅亡。兩權相害取其輕,兩權相利取其重。」

還有網民月光網誌‏ (@williamlong)發推:因為昨天發佈的網民「翻牆」被罰的微信文章,我的微信公眾號被騰訊「禁評」了。

對於幾天前的華為用iPhone翻牆上推特一事,和重慶和廣東翻牆被罰案例的對比。網民李方‏( @lifang072 )表示,哪位國內網友行行好,向國保大隊舉報華為非法翻牆,要求平等處罰。防火牆面前,必須人人平等!

網民codeeer‏( @codeeer )寫道:因翻牆被罰1,000元。翻牆只是加密通信,怎麼就成非法定信道了,GFW不能識別就非法,真的是欲加之罪。

網民說:「甚麼政府?防民如防賊。」「甚麼更開放的中國,都是鬼話!講給鬼聽的!」「只要能阻絕它不喜歡的信息流通,中共甚麼齷齪事幹不出來?」

「軍工企業華為上推特也被坐實了(他們自己解釋為甚麼IPHONE發推時露餡了),論罰款也應該是天價了吧?怎麼不罰?!」 「那共產黨的官方上推特罰不罰?共產黨官方如何上被封的網的?!」「如果不可以翻牆,那共產網絡水軍的生意不是會減少嗎?」

有網民譏諷道:「對外關係徹底斷了吧,比抓『翻牆』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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