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官的天職原是主持正義、公平審判、維護法律的尊嚴。但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19年的迫害中,中共的法院和法官被利用作打壓工具,誣判法輪功學員,令他們僅因為信仰真、善、忍而無端遭受迫害,甚至失去生命。然而,這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頻頻遭遇厄運。明慧網近日列舉70多名被中共官方通報入獄、判刑、落馬、調查等的法院正、副院長,他們都曾被曝徇私枉法迫害法輪功修煉者,正應驗了中國「因果循環,報應不爽」的古訓。以下是他們的下場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概況。
最高法院副院長判囚終身
奚曉明,曾任最高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二級大法官。2017年2月6日,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了對修煉真、善、忍群體的迫害後,中共最高法院成為了執行其迫害政策的前沿機構,包括發佈所謂最高法院司法解釋,使法官們放棄良知與道義,誣判、枉判法輪功學員而不負法律責任。
奚曉明在任期間,就積極效忠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申訴案件上,都根據中共的要求斷案,如:法輪功學員李志勤2007年9月12日被河北寧晉縣國保大隊13名警察翻牆入屋,摸黑毒打,直到李志勤奄奄一息,被抬走。警察告知家人李志勤是「突發心臟病死亡」,屍體被強迫火化。
2012年,李志勤家屬申請國家賠償,邢台市法院和河北省高級法院相繼駁回申訴。當地國保還把申訴人李志勤的兒子抓到邢台洗腦班拘禁一個多月,逼迫其放棄告狀。2014年3月13日,案件的代理律師及李志勤的親屬向北京最高法院提出申訴,遭當地電話威脅。同年8月,最高法院作出立案通知,稱案件已駁回並審結,而此前家屬、律師一直沒得到消息。律師氣憤地說:「想不到最高法院更黑!簡直是枉法裁定!」而作為最高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的奚曉明,對申訴案件不作為負有責任。
不開庭就宣判的大連中級法院
李威2006年起歷任大連市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院長等職;2015年1月15日,李威被通報「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李威任職期間,迫害大連法輪功學員典型案例包括「十佳維權律師」法輪功學員王永航被重判案。
王永航是大連乾均律師事務所律師。2012年7月24日,王永航等十位大陸律師在美國獲得「十佳維權律師」獎。他多次為法輪功修煉者提供法律援助。先後在大紀元網站發表了致中國最高司法機關的信和致胡、溫的公開信等,要求最高司法機關立即糾正錯誤,釋放所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信仰者。
2009年6月王永航為法輪功修煉者從日旭作無罪辯護,被原政法委書記周永康下密令迫害,11月27日被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王永航上訴,大連市中級法院於2010年2月4日沒有經過開庭審理就直接宣佈對王永航律師維持非法原判,關押到瀋陽第一監獄。2016年7月3日,王永航結束漫長的七年冤獄,如期回家。
任內冤判害死至少二十八人
徐衍東1998年1月起,任黑龍江省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05年被「雙開」。
徐衍東在任職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參與迫害法輪功,徐衍東在1999年時任省公安廳長期間,緊隨江氏集團,參與指揮全省對法輪功的迫害,在其指揮下,曾將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放在哈爾濱火車站入口處,上火車之人必須踩過去,對不踩照片的法輪功學員和民眾立即非法抓捕,而且其還派人到各市督促對法輪功的迫害。在他任職期間,黑龍江省被迫害致死法輪功學員中因非法判刑致死人數為28人。
李蘇明嚴重違紀被立案
李蘇明歷任梅州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蕉嶺縣法院代院長、院長。2017年6月,因為涉嫌嚴重違紀受賄問題被立案審查,已被開除公職。
李蘇明任內法院對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二審上訴,都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法輪功學員練光珠在2016年6月遭蕉嶺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5年,並被勒索罰款1萬元,李蘇明負有責任。
湖南高院院長吳振漢判死緩
吳振漢,湖南省高級法院院長、黨組書記;2004年5月被查處,2006年11月9日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吳振漢賣力迫害法輪功,是首批被「追查國際」發出追查通告的中共官員。
宋景春,遼寧省鞍山市中級法院院長,2015年被雙規,2017年1月6日被瀋陽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
宋景春擔任中級法院院長職11年,跟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政策,多次冤判無辜的法輪功學員,包括2010年11月將修心向善的大連法輪功學員叢中笑非法判刑3年。2014年,鞍山法輪功學員商靜、張運坤,海城市法輪功學員盧雲來、張亞芹分別被鞍山法院系統誣判4年。
重判法輪功學員終入獄十四年
劉青峰,2000年至2009年任青島市中級法院原副院長。劉青峰在任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包括2004年10月,青島法輪功學員魏玉美、魏玉芬兩姐妹被其下屬的青島四方區法院非法判10年重刑。
2011年4月,劉青峰由於經濟受賄和女色問題被查處,最終他被濟南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其罪禍及他的老婆員小麗、情婦李濤,員小麗、李濤因為非法收受他人現金人民幣235萬元、銀行卡金額人民幣11萬元而另案處理。
武漢法院藉冤判侵吞私企
截止2018年5月,武漢市中級法院已經有三任院長被查處,包括今年11月5日被以涉受賄罪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雙開的王晨,以及其前兩任院長劉亞文、周文軒(2007年被判囚10年)。他們任內均曾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刑,造成多樁冤案。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王晨任武漢市中級法院院長的7年多的時間內,武漢地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82人。
2000年1月6日,武漢市中級法院非法開庭,以所謂「組織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枉法判決法輪功原武漢總站站長徐祥蘭8年有期徒刑;同時又枉判徐祥蘭的丈夫王漢生6年有期徒刑,並非法沒收了王漢生私有企業──武漢市深深集團有限公司的所有財產。此冤案曾一時轟動全國。
除此之外,據悉該法院還勾結武漢各大醫院長期涉嫌參與活體摘取人體器官。院長劉亞文和周文軒均是迫害法輪功的幕後策劃和指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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