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查詢明慧網資料,據不完全統計,從2018年1月份至11月29日,中共對5名以上法輪功學員的集體綁架案件高達72宗,9人以上的集體綁架案有25宗,綁架人數的總和超過920人。
明慧網報道,2018年1至10月份,中共至少綁架3,944名法輪功學員,騷擾3,783人。
集體綁架案例多發生在:遼寧、黑龍江、吉林、山東、河北、四川、湖北等省份,及濰坊、哈爾濱、長春、大連、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
特大綁架案有:4月至5月間,上合組織青島峰會前在山東濰坊市有152人被綁架;8月22日至23日,在遼寧省有涉及十個城市的警察非法抓捕了近40名法輪功學員;2018年11月9日,在哈爾濱、大慶有119名學員被綁架。
近日,遼寧省「610」辦公室(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一份內部文件外洩,內容顯示,中共對法輪功等宗教團體發動新一輪的升級打壓的「專項」行動。
文件強調,從今年10月至12月「嚴厲打擊法輪功」,深入推進對法輪功學員的「敲門行動」,嚴打法輪功學員講真相活動,如「懸掛條幅、噴寫書寫標語」等。
中共在2017年推出「敲門行動」挨家挨戶騷擾、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後,於2018年1月又發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通知,全國很多省份的公安部門假借「掃黑」之名,大規模綁架、關押、騷擾法輪功學員。
針對「610」新「專項」行動,11月27日,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USCIRF)的研究與政策副主任Tina Mufford表示,這非常令人不安,中共一直在部署對法輪功學員的恐嚇和騷擾,還在繼續。「要讓中共知道美國正在看著,美國對此關注」,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必須停止。
本文重點在於揭露中共製造的集體綁架案的罪行。
哈爾濱大慶119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11月9日,中共在哈爾濱和大慶綁架了119名法輪功學員。此次綁架行動是黑龍江省公檢法司部門合謀的,警察拿著名單挨家綁架。
哈爾濱市至少有72人遭綁架,其中55人仍被非法關押。
大慶市至少有47名法輪功學員在當天被抓。
部份案例如下:
9日上午7點左右,有人敲香坊區吳秀蘭家門,說是居委會老太太查電錶。吳秀蘭開門後,進來6個人,在她家搜走法輪功檯曆、小冊子等物品。
吳秀蘭最後被非法刑拘十天。
9日早上8點左右, 哈爾濱市松北區松浦派出所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劉國良家綁架了劉國良、王鳳蘭等6名六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
警車把他們拉到松北公安分局後,對他們非法審訊,並非法抄家。
長春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10月12日,長春市有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包括不修煉的家屬遭到綁架。
2018年10月10日,吉林省以省、市、區聯署的名義,發佈了一個所謂「掃黑除惡」的公告;兩天後,由長春市公安局國保聯合各區國保、轄區派出所直接綁架法輪功學員。
部份綁架案例如下:
王洪娜,三十多歲,家住汽車產業開發區51街區,於12日早上8點左右被長春市國保、汽車開發區國保等二十多名警察闖入家中綁架。警察當場強行讓她按手印,還給她戴上手銬,帶到汽車廠分局迫害。
幾乎同一時間,在綠園區翔運街與春郊路交匯附近的華聯小區,法輪功學員曲麗、杜河、王洪豔,被綠園區國保夥同西廣場派出所六七個人堵在屋裏並遭到綁架。
遼寧42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8月22日至23日,遼寧省涉及十個城市的警察非法抓捕了42名法輪功學員和4名家屬。
據稱,此次綁架是遼寧省公安廳督導的「專案組」聯合行動,同時在各市多個部門配合出警,突擊實施非法抓捕、抄家、搶劫等犯罪行為。
綁架案舉例如下:
8月22日下午近2點,大連法輪功學員朱偉君在家中被帶走。開始,兩個便衣以查煤氣為由敲門,朱偉君沒開門;後又說檢查煤氣安全,朱偉君給他們打開了門,一下子就湧進來六個國保警察,把他劫持走。
8月23日下午,遼寧撫順市順城區將軍街法輪功學員李翠紅和丈夫唐玉偉(未修煉法輪功)在自家經營的機械加工廠被綁架、抄家,被劫持到撫順南溝看守所。
上合峰會前 濰坊156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6月9日到10日,上海合作組織峰會在青島召開。山東省各地「610」如臨大敵,在峰會前的3個月,就開始監控法輪功學員。僅濰坊市,4月到5月期間,至少有156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3月27日下午,濰坊市政法委書記孫起生在濰坊市電視會議上公開誣衊、誹謗法輪功,煽動仇恨。之後,濰坊市當局大面積惡意騷擾、綁架法輪功學員。
見以下案例:
6月3日,壽光市古城鎮趙家村張秀娟和她丈夫在她於壽光市租的房子裏被國保警察抄家並綁架。然後警察又去古城街道趙家村綁架了她的公公婆婆。張秀娟家兩個上學的小孩子落到沒人管的境地。
公公、婆婆、丈夫被非法綁架關押兩天一晚後被放回,張秀娟則被非法關押於濰坊看守所。家中的東西都被抄走。
撫順警察綁架10名法輪功學員
2018年4月23日,撫順市國保夥同建設派出所警察密謀綁架了10名法輪功學員。
當日中午,法輪功學員左玉華到季雅萱家,在那僅停留了大約十分鐘,她離開時,一出門,四個便衣警察即將她控制住,不讓她出聲,然後騙開門將其他人綁架。
之後,警察對左玉華強行搜身,將她身上帶的鑰匙搶走,到她家去搶劫。
當左玉華的丈夫進屋時,看見七八個人正在翻東西,就問:「幹甚麼的?」警察說「搜查」,但沒出示搜查證。
24日,有9人被送進看守所刑拘。
中共的犯罪罪行——「綁架罪」
中共利用「敲門行動」和「掃黑除惡」的名義,對法輪功學員實施跟蹤、監控、拍照、監聽電話等非法行為;不分場合、不擇手段、不分年齡地抓人,甚至包括81歲的老太太、不修煉法輪功的家屬。
根據中共《刑法》第239條規定, 綁架罪是指以勒索財物或者其它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它方法,綁架他人的行為,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近20年來,中共對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犯下了「綁架罪」。
以下是中共在2018年製造的更多集體綁架案件:
1月24日,湖南省岳陽縣11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2月2~3日,山東日照市屈正蓉、孫平等8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2月4日,山西省大同市靈丘縣王振霞、劉桂榮等6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3月5日,上海靜安區國保綁架了5位法輪功學員。
4月16日,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出動大批警察綁架了本市三區的四十來位法輪功學員。
5月8日,二三十個馬家堡派出所的便衣綁架了北京豐台區的7名法輪功學員。
6月7日,黑龍江省黑河市的魯風賢、楊秀麗等16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8月,新疆阜康市的李和平、范萍等至少7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洗腦班。
9月底,寧夏吳忠市大約三十多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
10月31日下午,河南省駐馬店市5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11月9日,陝西省寶雞市渭濱區9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11月12日,遼寧省大連市17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
中共《憲法》第36條: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中共《憲法》第35條規定,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2011年3月1日中國新聞出版署發佈的第50號令,廢除了江澤民1999年當權時發佈的對法輪功書籍的出版禁令。
法輪功學員持有自己的信仰,擁有法輪功書籍、資料,給人們講述真相,都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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