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傳真社報道深圳邊防人員,涉嫌越境佔用香港沙頭角邊境禁區約2萬呎土地。昨日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有議員質疑政府是否不知情長達6年之久,批評深圳當局違反《基本法》。
特首林鄭月娥前日回應,有媒體報道深圳邊防人員涉嫌越境佔用香港沙頭角邊境禁區約2萬呎土地時,表示有關部門正在研究事件,若有結果會對外公佈。
昨日她出席立法會行政長官質詢時間,公民黨陳淑莊提到近日中共駐港部隊(解放軍)的活動引起市民關注,包括強颱風「山竹」過後,扮演義工,諷刺政府很懂割蓆,張建宗只說政府沒有要求,沒有參與就了事。她追問深圳邊防人員越境一事,批評政府在沙頭角河道改道一事仍未有準確答覆。「現在河道被人改了,而且還有一幅私人土地──二萬一千平方米,經歷6年,被人佔用都不知道。我想問這件事,特首你或其他官員、相關要管理的官員是否都是看報紙才知道。」
林鄭回應指,有關部門前日已與深圳方面見面及溝通,港府是參考九七時的《國務院令》第221號,認為相關地點香港的區域界限是以沙頭角河中心界限為軸心,根據以往航拍照,以及近日視察,有關土地是屬於香港。不過,深圳方面就認為,2013年沙頭角河道進行收窄工程,故界限應以改道後為標準。但她強調,政府並不知悉2013年沙頭角河的改道,政府仍然認為該涉事地點是香港境內範圍。
她指,雙方對沙頭角河界限有不同理解,但都有誠意溝通處理問題,有需要時會尋求法律意見。又稱由於有人「上綱上線」,甚至引申到跨境執法,為免引起疑慮,大陸人員會暫停使用涉事土地。
根據九七後《國務院令》第221號,區域界限分陸地部份和海上部份,各由三段組成,海上部份包括深圳灣海域段、南面海域段及大鵬灣海域段。
深圳邊界主張違《國務院令》
陳淑莊會後見傳媒時強調,《國務院令》清晰地標示,香港與深圳之間的邊界以「沙頭角河中線逆流而上」,中間以北屬深圳,中間以南屬香港。而1997年2月,政府提交當時立法局文件,當中有一句指由於深圳河進行整治,故香港與深圳的界限以「新河中心線」為準,但有關說法未有加入《基本法》和相關的《國務院令》。
她批評深圳政府以防洪、深圳河被整治改道為由,令香港的邊界不斷向南收縮,認為深圳市政府所作所為是違反《國務院令》、違反《基本法》。「今次是繼『一地兩檢』後,出現一條移動的邊界,甚至在高鐵西九口岸區失去一塊地方變成內地口岸區之後,我們見到深圳市可以自把自為,將我們特區在《國務院令》限制的邊界,無端端的以防洪為理由,改了沙頭角的河道將香港的邊界吃了進去,不光是違反了《國務院令》,也違反了《基本法》。」
她不滿林鄭的表現沒有為港人爭回利益,「對香港人非常兇狠,但對解放軍,甚至深圳市都非常忌諱,說甚麼要協商、甚麼法律問題,現在很明顯違反了《國務院令》,甚麼防洪、甚麼不通知都是理由嗎?」她警告林鄭月娥,不要為了討好大陸當局一錯再錯,香港人絕對不會接受先搶地後改令的處理方法。
議員不滿港私有財產被侵
香港本土毛孟靜則表示,林鄭月娥的姿態是「大事化小、若無其事」,防洪而改河道並非小工程,根據保安局、發展局、地政署的說法,5年來不可能不知道。「這真是難以置信。這件事情不僅是私產被共產,現在更重要的是一國兩制之下,要叫深圳方面立刻還原,沒甚麼好協商的。」
議會陣線朱凱廸則引用Google的衛星圖片,駁斥港府應是知情。他指地政總署在2013年起,已將深圳稱作深圳河改道、邊界移動前,原來屬於香港的地段剔除。他質疑,地政總署有關動作似已接受了深圳聲稱「新邊界」的事實,而非如林鄭所指政府一直不知情、一直認為有關地段屬香港。「沒有所謂的上綱上線,因為這是嚴重的事,一是有越境執法的意圖,二是很明顯侵犯香港土地的管理範圍,同時侵犯香港私人業主的私有財產,這是《基本法》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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