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30位法律界選委昨日就《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馬凱不獲續發簽證一事發表聯合聲明表示關注,指「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的重要一面,是在為執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約》)第19條而訂立的香港人權法案第16條奉行的基本權利。」

聲明指,該決定前所未有,並對香港新聞自由有深遠影響,應得到一個完滿的解釋,促請港府認真審視決定,並必須提供充份的理由。

法政匯思也同日發表聲明,表示深切關注馬凱工作簽證申請不獲續發。強調「新聞自由是文明社會的基石,而文明社會的政府須向人民負責。新聞自由在維護法治方面發揮關鍵作用,有助於確保香港的經濟成就和長遠成功。」聲明憂慮事件將向外國傳媒發出一個災難性的訊息:若果他們拒絕跟從政府的立場,香港便不再歡迎他們。任何外國傳媒被逼離開香港都是香港的重大損失,必須竭力避免。

法政匯思並批評當局在沒有提供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拒絕一名知名記者的簽證申請,將為政府開下肆意審查外國傳媒的危險先例。促請政府立刻公開馬凱不獲續發簽證的原因。政府繼續拒絕提供理由,將加深寒蟬效應,並令國際社會認為香港政府的決定隨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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