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製造了中國高昂的藥價?《我不是藥神》影片裏,把高昂的藥價歸結於國外製藥公司的黑心。比如片中最大反派應該就是李乃文飾演的瑞士諾華製藥公司代表。把幾塊錢成本的藥,賣出幾萬塊,還振振有詞。
但虎嗅網一篇文章則表示,電影很感人,但批判的矛頭卻指錯了方向。
文章稱,諾華公司研製加以域(中國大陸稱格列衛,即《我不是藥神》中的格列寧)藥品,花了超過50億美元的成本,從1997年到2011年,諾華公司一共在研發新藥上投入了836億美元的成本,其中只有21種藥成功獲批上市。
對於製藥公司來說,製藥確實只是一門生意,如果藥品定價太低,他們會虧損,會倒閉,到時候沒公司研發新藥,只會讓誰都沒有新藥用。
但一個事實是,在國內被看作天價藥的「格列寧」,在全世界範圍內賣得並不是那麼貴。但在中國這個人均收入甚為落後的國家,卻是賣得最貴的幾個國家之一。
目前,「格列寧」在中國的藥價是23,500元,而在美國的售價僅為中國的一半,在澳洲、南韓、日本也都比中國低很多。而這些發達國家的居民收入卻是中國國民收入的多倍。
香港醫務行政學院理事莊一強博士早前接受《北京青年報》採訪時談到這個問題時說,同為專利保護,為何人家的定價卻便宜一半?就是說,即使給了專利保護的特權,也應當根據市場環境定價。「格列寧」的天價,恰恰是中國定價機製出了問題,是藥價虛高的體現。
莊一強表示,中國申報藥價成本時,在各國只含製造成本和研發成本之外,又單獨加上一個中國特色的成本——制度成本。藥品回扣,關稅,一、二、三級經銷商,甚至灰色尋租的錢全部算入……必須得承認,從藥物出廠定價,走到醫院藥房,中間的環節渠道存在太多的灰色空間,層層拔毛導致最終藥價高得離譜。
事實上,「格列寧」在中國的專利早在2013年就已到期,可以製作仿製藥了,但奇怪的是,仿製藥依然很貴,價錢也在4,000元左右。這說明中國現有的單獨定價權,對已過專利期的藥品定價機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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