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調查發現多間美容院宣傳及運作方式,有可能令相關醫生違反醫生註冊條例,部份內容更涉嫌誤導消費者。

香港美容監察今年2至3月就香港醫學美容宣傳的調查,發現多間美容院有關的醫學美容宣傳,分別提供免費服務、貼出用家分享、術前術後照片、讓用家自行選擇醫療中心或醫生,涉嫌協助醫生「拉生意」。但根據「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第5.2.2.2節規定:個別醫生不得自行或由任何人代表他們,或容許任何人向並非其病人的人士作業務宣傳。醫委會亦曾清晰指出免費量血壓是違規,等於宣傳醫療服務及招攬病人,有醫生因而被裁定專業失德,判除牌一個月,緩刑一年。

「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第18條亦規定,醫生如與醫療及健康產品機構建立任何財務或專業上的關係,包括使用其設施或接收由其轉介的病人,必須盡力確保有關機構的宣傳事項沒有違反適用於醫生的原則或規定。

香港美容監察召集人袁海文認為如醫生沒有按照有關規定,也絕對需承擔相關責任。呼籲與美容院合作及受聘的醫生,如果發現美容院違規宣傳或操作,應要求美容院移除有關有問題的宣傳,如果美容院拒絕,應立即終止與它們的關係。

袁海文又認為,醫委會和政府需要嚴格監管及主動打擊涉及違規的網站,報刊醫療廣告及醫生自我宣傳,及對醫生於醫學美容/美容院同一網頁內出現,是否違反「不可與美容院等廣告刊在同版」的規定作出釐清。如果讓醫學美容集團無限制地賣廣告,或會出現誤導性廣告,危及消費者及病人健康。他同時促請政府及立法會儘快通過「私人醫療機構條例草案」,不要再縱容違規美容院及失德醫生,令消費者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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