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天津一中院開庭審理孫政才案。孫政才被控受賄1.7億餘元並當庭認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值得注意的是,12日早先時間,當孫政才案在天津開審的消息傳出時,在大陸網站第一時間卻出現了罪名有異的兩個新聞標題:「孫政才涉受賄罪」以及「孫政才涉受賄、洩漏組織秘密等罪」。

同時這也引發海外媒體關注稱:官媒《新京報》微信公號「政事兒」12日上午發出快訊,指「孫政才因涉嫌受賄、洩漏組織秘密等罪,在天津一中院受審」,但在消息發出十幾分鐘後,再點進去已無法查看,連同其他轉載或是刊登此一標題的網媒頁面,均呈現出「該內容已刪除」的信息。

實際上,在開庭前4天,天津一中院已在4月8日16時30分發佈的「開庭公告」中,清楚寫著「孫政才受賄一案」。

一般網媒不察法院公告、直接轉載官媒消息很正常,但官媒誤植重大消息顯然不可能,何況有專家指出,「洩漏組織秘密」並非法律用語及罪名,記者常識也知道檢方怎麼可能以此罪名起訴。

報道顯示,孫政才所謂的「洩漏組織秘密」,最早出現於新華社2017年9月29日的通告,在孫政才被羅列出六宗罪狀中,第三宗就是「洩漏組織秘密」,而第一宗罪狀的內容,曾經出現了緊急更正和央媒不同調──「動搖(此前為『毫無』)理想信念,嚴重違反(此前為『踐踏』)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但在新華社更正當晚的央視新聞,卻仍然沿用原有的措辭。那一次也是宣傳口在這次之前鬧出的一次狀況。

還有值得一提的,今年2月13日有兩條被聚焦的反腐新聞,一條是孫政才被提起公訴,另一條是中宣部原副部長魯煒被「雙開」。對此大陸官方或非官方媒體均認為,當局在中國新年前夕同日推進孫政才、魯煒兩案的進度,是在對外釋放一個信號,今年反腐仍是主旋律,而且「打虎」節奏不會放鬆。

而海外媒體曾揭露報道,宣傳系統的魯煒和地方大員孫政才,有一個交集,是十九大前主管宣傳系統的江派常委劉雲山。如港媒《爭鳴》2017年10月號報道,劉雲山曾經與江派接班人孫政才私下有交易,過去幾年在給孫宣傳造勢方面不惜餘力,還曾給黨媒下特別指示。

孫政才這次認了高達1.7億餘元的受賄罪,同時代表他從擔任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起,至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的這15年,一路受賄,一路受到提拔,而提拔他的人,2012年就有來自吉林官場的消息指出包括劉雲山,在孫政才主政吉林省時,劉雲山的兒子劉樂飛掌盤的基金獨攬該省官方項目。

在孫政才公開落馬之前,2016年6月魯煒去職網信辦,被指調離主要崗位掛起來,表示他已經出問題,但等到十九大以後才拿下他,說明的也是他的保護傘即負責宣傳的江派常委劉雲山退休了。

宣傳口十九大後、乃至今年以來仍突發不少狀況,這讓此一系統「兩面人」的現象不因江派常委劉雲山退休而消停。而孫政才在十九大召開前突然被拿下,海外分析,這是習近平對江澤民、曾慶紅貪腐集團的不妥協。孫政才的量刑,十天半個月後分曉。相信外界更關注,也是集權錢色腐敗醜聞於一身的江派「大老虎」劉雲山會不會接著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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