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天順年間,兵部尚書鄺野剛出任陜西副使時,由於辦事公正,很有聲望。 

有一次,鄺野給父親寄去一塊紅絨,父親收到後,馬上原封不動地寄還給他,並寫信去責備他說:「你還沒做出多少對別人、對社會有益的事,卻要拿這種東西來玷污我。」從那以後,鄺野努力自省其身,更加廉潔奉公。最後,他的官職提升到最高的品位。人們講:「鄺野的廉儉,是他的父親嚴格管教的結果。」 

還有一個都御史名叫朱裳,是沙河(今甘肅境內)人,嘉靖時期,出任浙江省的布政使。這位布政使的私人住宅裏不使用奴僕,全由他自己親自操持家務。他的穿衣用度都是平常的衣物,飲食也是粗茶淡飯。當時的人都認為這些是常人難以做到的。 

後來,朱裳的父親來此地任職,人們不無驚奇地發現:父親儉樸的作風比其兒子更加高潔。平時在家中時,父親的言談舉止無一不在繼續教育兒子廉潔、嚴謹的處事待人。 

由此可見,鄺野和朱裳二人的廉潔,他們的品德,除了他們的自律之外,很大程度都是來自於嚴正的家教。(參考數據:明代郎瑛《七修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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