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山東前副省長季緗綺已被立案審查,他的罪名中有一項是「涉嫌貪污犯罪」。中共十八大以來,犯貪污罪的「大老虎」至少有10人,除季緗綺外,還有王珉、艾寶俊、武長順等人。

1月4日,季緗綺落馬。2月13日,季緗綺被立案審查及被「雙開」。

中共官方通報指,季緗綺「貪慾膨脹,中飽私囊」,還提到他轉移涉案款物,對抗審查;收受禮品,低價購買住房,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巨額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季緗綺2013年1月成為山東省副省長之前,曾執掌山東魯商集團長達10年,被稱為「山東商業帝國掌門人」

季緗綺落馬後,陸媒披露,早在2009年季緗綺主掌山東國企魯商集團時,就曾被舉報涉嫌侵吞國有資產。據報,他涉及的是圍繞山東青島魯商凱悅大酒店這家五星級酒店的股權轉讓。

據《法制晚報》報道,中共十八大以來犯下貪污罪的中管幹部中,有孫鴻志、王天普、王珉、楊棟梁、艾寶俊、楊振超、武長順、陳雪楓、宋林等人因此被判刑。季緗綺的罪名一旦成立,他將是第10人。

從貪污金額上來看,武長順最多,達到3.42億餘元(人民幣,下同),他除了貪污,還受賄8,440萬餘元、挪用公款1.01億餘元。2017年5月27日,武一審被判終身監禁。

其次是宋林,以領取認股權、在下屬公司報銷個人費用等方式,侵吞974萬餘元。第三名則是艾寶俊,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購買停車位和幹部福利房等過程中,侵吞751萬餘元。

遼寧省前省委書記、中共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王珉被判無期徒刑,被指控受賄1.46億元。其中王珉在擔任中共吉林省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幣100萬元。

中共河南省委前常委、洛陽市委書記陳雪楓被指非法收受共計1.25億餘元,其中陳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計547萬餘元;2004年至2011年,陳在國有企業增資擴股中,擅自決定收購項目、收購價格,造成國有公司損失2.24億餘元。

據去年10月中共官方數據顯示,習近平上任後已處理了134.3萬名鄉科級及以下黨員幹部,64.8萬名農村黨員幹部。

此外,季緗綺、孫鴻志、王珉、武長順、陳雪楓、宋林等都曾積極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明慧網列入追查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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