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鄭若驊淺水灣單位的印花證明書,顯示鄭以私人名義購入該單位,繳付了263.5萬元印花稅,稅率為4.25%,顯示她繳付的可能是首次置業買家的稅率。該證明書亦列明毋須繳交額外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

而按照目前住宅物業印花稅機制,以非首置人士應繳付的從價印花稅率15%計算,6,200萬元的物業須付930萬元印花稅;但以首置身份購買,則只需繳交236.5萬元,節省逾600萬元。

適逢鄭若驊昨日在網站上載利益申報表。按她提供的資料,她以公司或個人名義,在香港持有3個住宅單位、1個工廈單位;另外,她在北京及雲南分別持有住宅單位。她申報丈夫工程師潘樂陶在屯門持有一個自住住宅單位。

利益申報稱  在港擁三住宅一工廈單位

鄭的利益詳情共填報10項資料,包括由柏星發展有限公司全資擁有的屯門住宅單位,以及一個沙田連車位的住宅單位(作家人住用)。至於南區的連車位住宅單位,則作出租用途。她並申報,在北京的單位是作偶爾自住用,而雲南的單位是空置。另外,鄭是香港賽馬會、香港會、香港遊艇會、清水灣鄉村俱樂部等機構或俱樂部的會員。

特首林鄭月娥前晚出發前往瑞士出席世界經濟論壇年會,拒絕回應鄭僭建風波。至於鄭若驊買屋懷疑避交稅項,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稱,剛剛才知悉個案,確實不了解實際情況,他不便回應,現階段他保持緘默是適合做法。

稅務局則回應指,如購買人是代表自己的香港永久居民,可獲豁免「買家印花稅」;而在購買時無持有其它香港住宅物業,均可繳付較低稅率的「從價印花稅」。署方處理申請時會核實資料是否正確,包括查閱土地註冊處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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