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早前發表審計報告,提及政府對慈善機構的支援及監察不足,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發表補充報告書,表示對政府在檢討慈善機構的透明度及問責程度極度關注及不滿。報告促請稅務局更頻密覆核慈善機構的周年帳目,並為有關機構免稅地位定出清晰指示。

立法會政府帳目委員會昨日(17日)提交第68A號報告書,表示對稅務局監察定期覆查慈善機構豁免繳稅及可扣稅捐款管理不足,範圍包括進度、跟進覆查個案,以及獲取免稅慈善機構撤銷註冊的資料。同時報告也指出,目前的《稅務條例》當中,沒有有效條文,規定慈善機構需要在指定時間內回應稅務局,而慈善機構獲稅務局確認有免稅地位,但當局在確定機構活動或開支,符合慈善宗旨方面有所侷限。帳委會對此表示不滿及極度關注,要求政府考慮為管理慈善機構免稅地位訂立清晰指示,以及檢討《稅務條例》,同時要求稅局,更頻密地覆核免稅慈善團體周年帳目。

報告書又提及,法律改革委員會在2013年已經發表《慈善組織》報告,提出規管及監察慈善機構建議,但事隔4年後,民政事務局仍在「協調有關政策局和部門意見」,委員會對此表示極度關注及不滿,要求當局檢討應該由何決策局或部門規管慈善機構運作。

「慈善目的」定義含糊

帳委會的報告書指出,目前的「慈善目的」其定義可追溯至百年前的英格蘭法例,但近期出現的「慈善目的」則會歸入意義含糊的「任何其它宗旨」這一類別,演變稱一套模糊不清的新案例法,令人感到費解。

而在批出土地予慈善機構營運這一範疇,報告書稱關注有慈善團體沒有遵從文件交付規定,直至2016年11月,有1,237份至2016年屬擔保有限的慈善機構尚未提交周年申報表;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名單也沒有儘快更新。

區議會利益申報有漏石禮謙:不可接受

有委員質疑民政事務局10年間沒有跟進一宗個案,但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在回應事件時表示,「相關部門一直有跟進」。但有關記錄顯示,自2007年「跟進」後,對下一次「跟進」已是2017年。委員會成員,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批評劉江華在出席聆訊前應作充份準備,並提供資料,而非空口演繹。而帳委會也對劉江華出席聆訊時,前言不對後語感到強烈不滿及失望。

另外,去年的審計報告中,提及政府向區議會撥款,用作推行社區參與計劃,但當中負責審批的區議員有利益衝突問題,事件一度被質疑「自己批自己」,引起外界關注。帳委會在報告書中提及,在過往129宗在區議會上申報利益的個案中,有73宗沒有按照常規裁決個案及記錄在案,但在這種情況下,申報利益人士仍然繼續出席會議。帳委會主席石禮謙表示,對區議會申報利益上的處理深表不滿,認為不可接受。

同時身兼區議會議員的帳委會成員林卓廷表示,區議員在處理撥款時需要小心,不能因為申請撥款的團體與自己友好,輕易撥出公帑,事關有關行為可能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民政事務局在晚上回應報告時表示,法改會提出的建議涉及多個決策局和部門,而且對香港慈善組織的運作有重大影響,因此需要審慎研究,當局會儘快就法改會建議制定回應,供政府作整體考慮。同時,有關部門正參考法改會報告書、審計署報告書及帳委會報告,探討可行的行政措施,提高慈善籌款活動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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