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25歲的蔣立宇在北京石景山區法院遭到非法庭審,在庭上勇敢為自己辯護。她的辯護律師表示,檢察院的指控沒有證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
蔣立宇和另外兩位法輪功學員是在2017年5月11日晚,在北京街頭張貼揭露「天安門自焚假案」真相不乾膠後,遭到非法抓捕。
蔣立宇他們張貼的「天安門自焚假案」不乾膠內容大致要告訴人們:發生於2001年1月23日的天安門廣場上5人自焚事件,是中共在天安門炮製的假戲,用來栽贓法輪功。在央視播放的錄像中,多處破綻非常明顯。2001年8月14日, 國際教育發展組織(IED)在聯合國會議上發表聲明說:整個事件是中共「政府一手導演的」。
蔣立宇:沒機構證明 法輪功是X教
1月3日的非法庭審從上午9時半一直進行到12時半,當天沒有宣佈判決結果。庭審期間,法庭外面到處是警察和警車。
據蔣立宇的代理律師梁小軍介紹,蔣立宇在法庭上講述了自己因為修煉法輪功,堅持做好人,身心受益的經歷。蔣立宇也說明了發法輪功真相資料的原因。作為受益者,在法輪功遭受污衊時,她應該站出來告訴別人法輪功是好的。同時,按照憲法規定,公民有結社信仰自由,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是公民的權利。
蔣立宇還講述了父母因為修煉法輪功遭到過很多迫害,一個被勞改一個被勞教。她因此從小沒人照顧,受了很多罪,吃了很多苦。
辯護律師:檢察院指控犯罪沒有證據
對於所謂「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指控,蔣立宇在庭上明確表示,沒有機構和權威部門證明法輪功是X教。
國際學者反覆研究得出的結論是,中共把法輪功描述為對社會有害的X教,但是這樣的聲稱與中共內部的檔案內容不符合,在法輪功傳播的其它國家,也沒有發生任何有害的事情。
梁小軍為蔣立宇做了無罪辯護。他表示,檢察院指控蔣立宇犯罪沒有證據,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散發資料是權利的體現。
此前,梁小軍就表示,蔣立宇堅持對法輪大法的信仰是沒有錯的。法輪功學員的行為沒有侵犯任何人的權利、人身自由和社會安全,根本就不應該被抓捕。
不懼脅迫 「這才是我的好妹妹」
蔣立宇的姐姐蔣煉嬌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今天聽到妹妹在法庭上的表現,很欣慰,真想說一句:「這才是我的好妹妹」。面對迫害,她不畏懼,還能守住心中那份信仰,是90後的驕傲。
她還說,妹妹是那種認準對的事情就一定堅持的人,修煉法輪功改變她的身心,讓她在無父母照看的情況下,依然能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學壞,「任憑紅塵有多污濁,她依然像出汙泥的蓮一樣聖潔不屈」。
她回憶妹妹的一個小故事。多年前蔣立宇和小夥伴為一件小事爭吵了,但很快意識到是自己做得不好。她對姐姐說,即使是小夥伴不對,自己也不應該和他爭吵,「我們是修『真、善、忍』的,我沒做到忍呢。」
「妹妹,加油!我們大家都會支持你、幫助你!你只要順著自己的心堅持住,就好!」蔣煉嬌說。
「中共害怕 正義的聲音出現」
這次對蔣立宇的非法庭審,當局不許父母出庭。蔣煉嬌對此表示強烈抗議,她說:「中共害怕正義的聲音出現。」
她說,石景山區法院門口停著那麼多警車,到處都是便衣警察在放哨,中共就怕到這種程度,草木皆兵,是心虛的表現。
蔣立宇是被石景山分局廣寧派出所的白雪松、崔政非法抓捕的。去年11月底,梁小軍律師給檢察院打報告,希望檢察院退偵,但是最終還是被石景山區檢察院王偉送到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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