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共喉舌新華社的社長、中共記者協會主席田聰明因突發肺部感染於12月26日病亡。然而被田聰明參與迫害致死的新華社原《人居》雜誌記者齊力的親友們的申訴仍在繼續。

新華社原《人居》雜誌記者齊力與同事因揭露新華社倒賣土地謀取巨額利益,被田聰明等人構陷偽證和多種罪名,先後被投入監牢。

大紀元網2014年曾發表齊力親友一方的投書。這一年的5月,齊力因遭9年的冤獄折磨和迫害後,骨瘦如柴,罹患結腸癌、腹腔積液、極重度貧血等多種疾病,生命垂危,被送醫搶救。

齊力於2015年9月含冤去世。10月17日,齊力的家人懷抱著她的骨灰,從千里之外的蘭州回到北京,將其安葬在北京近郊離她母親不遠的墓地裏。

新華社怵目驚心的腐敗

綜合海外媒體報道,新華社在田聰明任社長的期間(2000年-2008年),搞土地買賣,通過倒賣土地牟取暴利。僅山東分社在青島、濟南、棗莊等地非法侵佔、轉讓和秘密開發土地422畝,建成高檔商品房40多萬平方米,涉案30多億元。其中多宗案件被披露:

山東青島土地腐敗大案:2001年,在田聰明的「授權」下,新華社山東分社社長張民華串謀青島支社社長劉海民,以「新華社辦公用地」為名,向中共青島市委原書記杜世成(現押秦城監獄)、嶗山區委原書記王雁(現押山東省監獄)要來青島黃金地段42畝國有土地。這塊國家劃撥的辦公用地被秘密倒賣給兩家個體開發商,分別建成高檔海景商品房6萬平方米,涉案約6億多元。

山東濟南土地腐敗大案:2001年,張民華以建設「新華社辦公大樓和宿舍樓」的名義,向中共山東省委和審批部門出具公函,在濟南千佛山南麓要來130畝國有土地,後開發建成並售出11幢十多萬平方米的商品房,涉案十多億元。

山東棗莊土地腐敗大案:2005年,新華社山東分社副社長、紀檢「內鬼」劉德玉串謀分社社長張民華等人,捏造諸多偽證和罪名清除反腐記者後,在棗莊秘密開發原棗莊賓館和官地、周莊等四個村莊的220畝土地,建成並售出20萬平方米的商品房,涉案十幾億元。

記者舉報引來「殺身之禍」

2003年,新華社山東分社工作人員齊力被調聘為新華社《人居》雜誌記者,為新華總社所屬的《人居》雜誌採編稿件,並代理經營任務。

2003年5月,國家審計署、國土資源部等「五部委」在青島嶗山等地清理違法佔地,新華社青島支社的兩宗非法用地曝光。隨後嶗山區委原書記王雁等一批地方貪官被逮捕,震驚全國的「嶗山土地大案」案發,但在新華社高官庇護下,涉案的新華社官員沒有受到任何處理。

2001年,在新華社社長田聰明的「授權」下,新華社山東分社社長張民華串謀青島支社社長劉海民,向青島市委原書記杜世成(現押秦城監獄)等人要來青島黃金地段上42畝國有土地。(齊心亮投書)
2001年,在新華社社長田聰明的「授權」下,新華社山東分社社長張民華串謀青島支社社長劉海民,向青島市委原書記杜世成(現押秦城監獄)等人要來青島黃金地段上42畝國有土地。(齊心亮投書)

2003年8月,馮傑和青島支社職工質疑並批評新華社內部的土地腐敗及其包庇犯罪,依據程序向上級組織實名舉報土地腐敗,齊力也當面向總社相關領導控告腐敗,由此引來殺身之禍,幾人相繼被查。

2003年11月,新華社監察局張彥民等人隨著「視察」的新華社社長田聰明到山東分社,應付性地調查馮傑等人舉報的青島土地腐敗大案後,宣稱「查無問題」。隨後他們調轉槍口,秘密串謀調查舉報人。不久,馮傑被誣告「違規索取宣傳費」、齊力被誣告為「社會不法人員、無業人員」的匿名信集中出現。

一張錄音光盤透露的殘暴:領導叫你死,你就得死

2005年5月初,馮傑向田聰明實名舉報山東分社社長張民華、青島支社社長劉海民和總社紀檢幹部張彥民在嶗山土地大案中涉嫌腐敗,及打擊報復舉報人等問題。

但在5月10日,田聰明卻派張彥民等人對馮傑立案審查,審查全程錄音被完整地記錄在一張光碟上。

現場錄音顯示,紀檢人員宣讀新華社監察局對馮傑的立案審查決定後,張彥民宣讀了他認定馮傑觸犯的幾大罪名的刑法量刑標準。

馮傑問:「按你的說法,殺頭都可以了,我都被判死(刑)了!」

張彥民回答:「你死了,你活該!」⋯⋯「領導叫你死,你就得死!」

一位內幕知情者事後稱:「田聰明直接指示山東分社社長張民華找時任山東省委書記張高麗,要其在他的電話記錄上簽字,叫省政法委和省公安廳逮捕馮傑。」

新華社山東分社高級記者馮傑因為揭露腐敗被關押。(知情人投書)
新華社山東分社高級記者馮傑因為揭露腐敗被關押。(知情人投書)

2005年5月19日,馮傑舉報的張民華和張彥民,帶公安闖進省立醫院病房,以所謂「敲詐勒索」的罪名,強行拔掉針頭,把正在輸液的馮傑秘密抓走。

不久,被貪官出具眾多偽證、誣告為「社會不法人員、無業人員」的齊力也遭拘捕。

新華社出具37份偽證

據《新華社挑戰中共憲法黑幕》一文披露,在遭到連續四天三夜80多個小時的刑訊逼供,以及37天凍、餓、晒、烤、疲勞審訊等非法取證後,馮傑等人的「敲詐勒索」罪仍不成立,但在青島貪官杜世成(已落馬)等人的合謀下,被改以「詐騙」罪名遭強行逮捕。

同時,新華社一批知情者和舉報者受到排查或處理。

馮傑案雖經過十個月的反覆偵查,證據仍不足,檢察院決定撤訴。於是,張民華再赴青島,馮傑被強行起訴。

在十個月的三次公開審理中,一審法院查明所謂的詐騙罪指控,實質上是馮傑介紹齊力完成社辦報刊廣告代理業務、為新華社創收的基本事實,俗稱「拉廣告」。

對起訴書指控馮傑虛構齊力的記者身份,法庭查明,齊力的經營人員和記者身份,是山東分社和新華社《人居》雜誌社授予並公示的,不是馮傑虛構的。

對山東分社誣陷齊力是社會上的「無業不法人員」,法庭查實,齊力自1995年就被聘在山東分社工作,有多年的工資檔案和諸多旁證,直至2003年,整整八年的工作經歷,形成完整的證明體系。

庭審查明,新華社移交司法的40餘份證言和公函,偽證多達37份。其中,僅新華社《人居》雜誌總編輯劉廣軍出具的齊力是「假記者」的偽證就達十幾份。

後來,為了消除陷害罪證,田聰明下令撤銷了新華社下屬的《人居》雜誌社。

強行判罪

一審法院前後兩個合議庭均認定記者無罪,但在上級權力的強力干涉下,2007年2月3日,法院還是以所謂「詐騙罪」罪名,強行判齊力、馮傑兩名記者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2007年7月25日,青島二審法院公開審理此案,但在開庭之後,長達兩年久拖不判。直到2009年最高法院認定記者無罪後,2009年11月3日,一審法院重新開庭審查,判兩名記者無罪。2010年2月3日,青島二審法院終審判決記者無罪無錯。

記者被判無罪後,中紀委駐新華社紀檢部門對記者舉報的42畝青島土地腐敗大案再一次進行了內部調查,歷時一年多查證,宣告記者舉報屬實。但在高層的包庇下,2010年底,新華社僅僅宣佈對青島支社原社長劉海民「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責令山東分社原社長張民華做檢查,並沒有把腐敗份子和犯罪嫌疑人移交司法。

一份內幕材料披露,當年,新華社以自己辦案為由,不讓地方和檢察機關插手,把青島土地案包庇下來,辦了一半,需要找當事人王雁核對,眼看合夥經營土地案要暴露,田聰明堅決不同意與獄中的王雁核對,把新華社土地腐敗大案掩蓋起來,害怕被「咬」出一大串案和一大窩案。

新華社黑勢力網

2013年8月2日,新華社召開協調會,決定對馮傑、齊力恢復工作。但最終只有馮傑被恢復記者工作,齊力仍在蒙受不白之冤。

齊力在鳴冤信中,描述了自己的冤屈:「陽光、空氣和自由、平等,是人類生存的最基本條件,但我在被非法羈押期間,完全被剝奪了人身自由,人格尊嚴遭到無情剝奪,生命權、人格權、名譽權等慘遭踐踏,基本的人權不得保障⋯⋯長期的營養不良、嚴重貧血,導致骨瘦如柴、血管扁癟,多次暈厥搶救時,針頭都扎不進血管⋯⋯」

殘酷的冤獄折磨和新華社的無情冷漠,帶給齊力及其家人致命的打擊。

2014年3月,飽嘗苦難、備受驚嚇的老母親撒手西去;常年的嚴重營養不良和極度貧血,讓齊力的血紅蛋白僅僅剩下不足2克,並被發現已身患腸癌;身心受到嚴重摧殘的齊力弟弟、小妹相繼罹患癌症,全家人陷入幾近絕望的境地⋯⋯

期間,馮傑多次呼籲新華社儘快按照協調會決定恢復齊力工作,伸以援手,齊力也多次抱病信訪,齊力的家人也多次上訪找到社領導,但新華社置若罔聞,彼此推諉。2015年齊力含冤去世。

直到2016年5月新華社有關記者冤案專題會議上,齊力仍被指不是新華社的記者,齊力之死與新華社無關。

齊力親友不能接受這種「無法無天」的說法。2017年中國新年前夕,齊力的親友律師們在齊力墳前集會,聲討新華社以權壓法的持續誣陷,希望還記者的清白。

馮傑方面指稱,他們舉報的土地腐敗案,無論從涉案金額上,還是從涉案高官級別上,以及對反腐舉報人製造冤獄「殺人滅口」、包庇腐敗份子的涉案性質上,已成為新華社八十多年歷史上最嚴重的貪瀆腐敗系列案件。

資料顯示,田聰明長期在內蒙古任職,同中共前江派常委劉雲山共事五年,兩人曾互相提攜。劉雲山在田聰明的推薦下,擔任內蒙古共青團副書記、黨組副書記。1983年,田聰明任自治區黨委秘書長,1984年推薦劉雲山當宣傳部副部長。劉雲山一步步高升,在中宣部站穩腳跟後,2000年6月,劉將田聰明提拔為新華社社長。田聰明遂鞍前馬後為劉雲山效力,據說其是劉最信任的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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