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香港欄后」之稱的田徑運動員呂麗瑤上周在Facebook自白中學時遭前教練性侵的經歷,希望喚起大眾對兒童性侵犯的關注。昨日一個電台節目討論相關議題,有出席者表示,即使設立「雙教練制」或「同性教練制」,都未必可解決運動員可能受性騷擾及性侵犯的問題。

前香港游泳運動員、現職教練的蔡曉慧在《城市論壇》上表示,即使設立雙教練制或同性教練制,都未必可解決有關問題,因為教練與運動員日常相處的時間及機會多,關係密切,形容「有時甚至比親人更親」。她又指,香港並非每個運動員有足夠的資助,教練有時會接載運動員往返訓練場地與住所,減輕他們的負擔,若要硬性規範雙方之間的行為有難度。蔡曉慧強調,教練本身要有職業操守,若雙方事先加強溝通,可以避免很多誤會。

平機會總監朱崇文表示,性侵犯問題與犯事者性別沒有太大關係,性侵犯包含異性及同性,舉例在大學舍堂或警隊,亦曾出現同性非禮同性的個案,即使設立同性教練制亦未必能解決問題。

他建議機構及團體等,若想避免年輕人受侵犯,最重要需制訂內部指引,同時要有透明的投訴機制,讓受害人申訴。對於部份機構因為害怕被標籤,而不設立防止性侵制度,朱崇文認為社會不應有標籤想法,若僱主未有盡力防止相關罪行發生,僱主都應該負上責任。

平機會兩年前調查發現,全港只有約10%的體育總會設立反性騷擾政策。港協暨奧委會女子運動委員會副主席梁美莉表示,各體育協會及總會有高度管理內部事務的權力,奧委會無權強制屬會制訂指引。但港協暨奧委會早前受國際奧委會邀請,制訂工作錦囊,提供關於性騷擾定義的教育指引,將於12月派發予各大體育總會,又將會舉辦更多研討會,讓學員及教練對相關議題有更明確了解。

浸會大學體育學系系主任鍾伯光說,可以從加強性教育著手,家長在這方面擔當重要角色,當有教練與運動員有身體接觸,例如要為運動員進行按摩前,教練須向對方說明清楚,獲對方同意後才可開始,過程中應在公開地方進行,不應在私人地方或非公開空間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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