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化學物質謀殺金正男的兩名女被告周一(10月2日)在馬來西亞高院接受庭審。兩人拒絕認罪。她們的律師說,兩人辯稱真凶已經離開馬來西亞。

金正男是北韓政權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的兄長,於今年2月13日在吉隆坡機場離奇死亡,震驚全球。經警方調查後確認,金正男是被兩名女子用高毒性化學物質窒息後死亡的。

BBC報道,這宗命案的兩名女被告分別是越南籍29歲的段氏香(Doan Thi Huong)和印度尼西亞籍25歲的席蒂艾莎(Siti Aisyah)。兩人被控在案發時將高毒性的神經毒素VX按壓在金正男的臉上。這種神經毒素是一種被列為化學武器的物質。金正男隨後在機場內求救,並在幾分鐘後死亡。

兩名被告稱,他們是受了北韓特工的矇騙才有所舉動。

平壤方面否認他們參與了謀殺金正男的行動。

周一早上,兩名女被告戴著手銬,身穿防彈背心,低著頭從沙阿南法庭外的走廊上穿過。庭外聚集了不少媒體記者。

當法官宣讀了對兩人的犯罪指控後,她們分別通過譯員提出了各自的請求。

據悉,兩名被告因此抵觸馬來西亞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控方將傳召30至40名證人供證,包括10名專家。

法官在7月28日,擇定此案在10月2日至11月30日期間聆訊,為期2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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