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維權律師祝聖武的擬吊銷執業證的聽證會剛結束,次日(22日)山東司法廳便做出吊銷執照的決定,他成為中國第一個因言論違法被吊照的律師。9月26日祝聖武寫了一封自白書表達對處罰不服。
他在自白書中稱,近幾十年來中共有玩弄「誅心罪」的惡名,被指控言論違法的人,如果試圖自我辯解,就很容易被指控為言論犯罪。
然而,山東司法廳如此快速地做出決定,代理人的代理意見書都來不及送,不免讓人有走過場的感覺。祝聖武說,自己在律師執業生涯零投訴、零處罰,對於山東省司法廳這個處罰感到莫名其妙,並感到強烈的不滿。
妨礙打擊和迫害訪民遭報復
祝聖武從一開始就肯定地說,自己被吊銷律師證和王江峰案有極大的關係,當局有打擊報復的嫌疑,雖然山東司法廳在所有的通知和聽證會上都沒提及此事。他認為,王江峰案件,嚴重的妨礙了地方官打擊和迫害訪民的行動。
他在自白書中寫道,王江峰案是因為在微信朋友圈謾駡最高領導人,被招遠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兩年。我為王江峰案寫的辯護詞在學術界造成的影響,導致了招遠法院不得不在王江峰案判決後的第三天就暗示要改判或者再審該案,並最終在判決生效後第二天提起再審。這大概就是地方官對我如此恨之入骨的原因。
執法人員充當思想警察
祝聖武陳述了山東省司法廳的處罰,在程式上存在嚴重問題。他表示,調查執法人員通過日常監控,發現他的言論涉嫌違法。這個理由非常恐怖。如果執法人員的工作之一包括對律師言論進行日常監控,那他們實際上就是充當了思想警察的角色。
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創作自由、學術自由等)是文明社會的基本規則,是社會道德的底線。迫害言論自由的行為才是真正對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行為。
而被指控其言論危害國家安全,他認為自己的微博2017年3月開設,8月16日被關閉,關閉前粉絲數為2,030人,影響有限。他說,我的言論雖然刺耳,但這些言論都在言論自由的範圍之內,是公民行使政治批評、民主監督權利的形式。
他還表示,言論是否違法的判定應該遵守文明世界通行的「清楚與現存」的危險標準,不能是司法廳感覺刺耳、看不慣就算危害了國家安全。
他最終認為,自己被吊銷律師證是因為王江峰案被打擊報復。因為他的律師證被吊銷的當日(9月22日),招遠法院就安排了9月29日開庭再審王江峰案,之前一直拒絕開庭審理。這兩者之間的關係讓他更相信自己的判斷。
他最後以王江峰案辯護詞中的一句話作為結語:「刺刀下的所謂政治批評、民主監督意味著什麼,中國人有最深刻的體會。司法的法庭之外,人間還有道德的法庭,本案需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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