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9日中共央視播出的電視專題片第二集《政治巡視》中,首度詳細披露了原司法部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盧恩光的升遷路。他是在去年底落馬的,也是中共十八大以來司法系統落馬的唯一部級官員。當時大陸媒體特意點出了他「不同凡響」的人生履歷,因為「他幾乎每一步都不走尋常路」。
據報,盧早年在家鄉山東陽穀起家,30多歲就出任了縣政協副主席,此後一躍進入省政協,成為局級幹部。2001年至2007年,盧恩光參與籌備組建華夏文化出版集團,並擔任了華夏日報社社長,由此跨界、轉行,進入媒體圈,同時兼任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副董事長和秘書長之職。出人意料的是,2007年,他再度進入官場,即轉到勞動保障部(後來的人社部)工作,成為正局級領導。2009年,盧恩光再度跨界,沒有政法工作經驗的他居然出任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同時兼任人事警務局局長。在工作6年後,他又於2015年由副轉正,並進入黨組班子,提任副部。
根據專題片,「不走尋常路」且跨界升遷的盧恩光是一個年齡造假、學歷造假、入黨材料造假、工作經歷造假、家庭情況造假的「五假幹部」。如他共有七名子女,但卻只填報了兩名,其它五個子女均通過假手續落戶在其它親戚家。而他能從私營企業主變身為副部級官員,靠的就是個人情況全面造假,金錢開道、投機鑽營、跑官買官。
比如他之所以調入華夏時報社任職,就是他安排自己的企業拿出500萬元,通過其它企業捐助給報社,隨後他謊稱是自己拉來的捐款,成為副局級。2003年為了能順利提拔任正局級,他再次拉來了1000萬所謂「贊助」,其實同樣是自己企業所掏的。
值得注意的是,專題片透露,盧恩光能調入司法部並成為副部級幹部,司法部有關領導有重大責任。當年盧為了經營和領導的關係花了大力氣,也因此在組織選拔副部級幹部時得到有關領導的多次推薦。盧是如何經營和領導的關係的呢?專題片中稱,「他對領導的生活可以說關心照顧得無微不至。每周都去給領導同志家裏送菜、水果、各種肉食、半成品,甚麼書架壞了,釘釘修修補補的這種小事,全是他在搞服務。」
這個「有重大責任」的司法部有關領導究竟是誰?雖然專題片沒有點出,名字,但其一定地位不低,且能夠在提拔副部級官員上可以「多次推薦」,一個相當可疑的對象就是剛剛被免的原司法部部長吳愛英。
與盧恩光一樣,吳愛英亦是山東人,1993年升任山東副省長,1998年起任山東省委副書記五年,期間經歷李春亭、張高麗兩任省委書記。2003年11月進入司法部任副部長,2005年起任司法部部長。此前港媒《爭鳴》披露,吳愛英是藉助山東的老上司王樂泉攀上周永康而進入政法系的,可以說是個「法盲」。這一點與盧恩光相同。
2006年,司法部與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展開了法律援助活動,彼時盧恩光恰好擔任殘疾人聯合會下屬的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副董事長和秘書長之職。同為山東人的吳愛英、盧恩光產生某種交集也在情理之中,而其後盧經過用心巴結,被調入司法部擔任政治部副主任、主任的要職也就順理成章,甚至從此變為吳的親信。
在當上司法部高官後,吳愛英就成為了周永康的幫凶,不僅一直要律師配合周的「維穩」政策,打壓律師維權,且其下轄的監獄系統涉及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在習近平上台一再宣揚「以法治國」之際,在周永康落馬後,吳愛英仍持續打壓律師。2015年5月,她召開電視電話會議,稱要教育引導律師「擁護黨的領導及社會主義法治」,被律師批為是在走文革老路。此舉的大背景是當時興起了「訴江潮」,而且有不少律師挺身而出,為無辜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辯護。
此外,2016年10月中,司法部「不知何時」修訂的《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出爐,並擬在11月實施。此《辦法》引發了律師們的不滿。168名律師向全國人大、國務院及司法部發出公開建議書,認為修訂中的《辦法》是一部違反規章制定程序、嚴重違背憲法、違背法律和國際法文件、違背國家和人民利益、違背科學的劣法,應當依法予以撤銷。
無疑,吳愛英政策的具體執行者中就包括了作為司法部政治部副主任、主任的盧恩光。如今,盧恩光栽了,吳愛英會怎樣呢?
另據港媒今年6月的消息,受盧牽連,吳愛英已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連降三級,由正部級降為副局級非領導職務。雖然中共並未公示,但從其所為看,應該不是空穴來風。不過,僅僅降職就可以將吳犯下的罪過一筆勾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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