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板橋(1693~1765年)是清朝「揚州八怪」之一。他在山東濰縣當縣官時,兒子小寶留在興化鄉下弟弟鄭墨家。
小寶六歲時上學,為了教育兒子,鄭板橋專門給鄭墨寫了一封信,信中寫道:「餘五十二歲始得一子,豈有不愛之理!然愛之必以其道,以其道是真愛,不以其道是溺愛。」
他的「道」是甚麼呢?他說:「讀書中舉,中進士做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做個好人。」鄭板橋自己是個讀書人,他並不是看不起讀書人,他看不起的是:讀書就是為了做官。
鄭板橋自己最重視的還是兒子的品德。他對弟弟說:「我不在家,兒便由你管束,要須長其忠厚之情,驅其殘忍之性,不得以為猶子而姑縱惜也。」
他主張,他的孩子和僕人的兒女應平等對待。他說:「家人兒女,總是天地間一般人,當一般愛惜,不可使吾兒淩虐別人。凡魚餐果餅,宜均分散給,大家歡喜跳躍。若吾兒坐食好物,令家人子遠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齒,其父母見而憐之,無可如何,呼之使去,豈非割心頭肉乎!」
為了教育兒子「明好人之理」、「愛天下農夫」,鄭板橋還抄錄使小寶且念且唱、順口好讀的四首五言絕句:
二月賣新絲,五月巢新穀;醫得眼前瘡,剜卻心頭肉。
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飧,粒粒皆辛苦。
昨日入城市,歸來淚滿襟;遍身羅綺者,不是養蠶人。
九九八十一,窮漢受罪畢;才得放腳眠,蚊蟲跳蚤出。
後來,鄭板橋不放心小寶的成長,就把他接到身邊,經常教育小寶要懂得吃飯穿衣的艱難,要同情窮苦的人。由於鄭板橋的嚴格教育和言傳身教,小寶進步很快。
當時濰縣正值災荒,鄭板橋一向清貧,家裏也未多存一粒糧食。一天,小寶哭著說:「媽媽,我肚子餓!」媽媽拿出一個用玉米粉做的窩頭塞在小寶手裏說:「這是你爹中午省下的,快拿去吃吧!」
小寶歡跳著走到門外,高高興興地吃著窩頭。這時,一個光著腳的小女孩站在旁邊看著他吃,小寶發現這個用饑餓眼光看他的小女孩,立刻把窩頭分給小女孩一半。鄭板橋得知小寶的舉動,高興地對小寶說:「孩子,你做得對,爹爹喜歡你。」
人生,幸福不是目的,品德才是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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