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健事件進入司法程序,當事人提堂後獲准保釋候審,接受律師意見,暫時保持緘默,事件也就告一段落。此時此際,因為所謂獨家調查報道指證林子健當日並非如其所言在旺角被擄上車,引發其他主流傳媒廣泛跟進報道,教公眾一時間普遍認為林子建自編自導自演事件,諂陷中央,禍害泛民尤其是民主黨的《傳真社》突然發表聲明道歉,「承認有關報道的處理不夠審慎,標題及部份內文的用字欠準確,閉路電視顯示的畫面和時間亦應該有更清晰的描述」,故此「就標題和部份內容作出更正」,不能不令人再度關注傳媒尤其是眾籌支持的獨立媒體在事件中扮演的角色。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總比死不認錯為佳,但大錯鑄成,當事人無端因報道受冤,千夫所指,警方更破天荒異常高調拘捕,並召開新聞發佈會大事聲討當事人誤導警務人員,未審先判,明顯有意發揮政治效用,《傳真社》雖不殺伯仁,自覺或不自覺地被當權者利用,卻是客觀事實,並非一聲道歉便可推卸所有責任。

何況,所謂道歉亦是為勢所迫,因為所謂專業新聞報道,明顯違反專業守則和操守,不合理地低於正常水平,公眾毋須專業訓練,亦可輕易看到破綻,指出謬誤,又豈能置若罔聞,拒絕認錯?再者,傳真社只是就「報道未盡完善致歉」,並未因被公眾廣泛質疑先有結論再作偵查的報道偏頗,客觀上對林子健造成不公,向當事人致歉,姿態上十分曖昧,避重就輕,要釋除公眾疑慮和得到普遍原諒,恐怕是一廂情願而已。

我無意妄下判斷,質疑《傳真社》出爾反爾的背後動機,以及在林子健事件上扮演的角色,而事實上,即使警方已經起訴林子健,掌握的表面證據應該足以證明林子健並非在旺角被擄,但事件仍然疑團重重,很多表象互相矛盾,真相有待發掘,更不能一口咬定林子健沒有受到禁錮和虐待。不過,自以為符合工具理性、標榜客觀中立專業的新聞媒體,尤其是眾籌支持的獨立媒體,際此中共君臨天下,特區政府主導一切,主流傳媒盡數歸邊,淪為打手或幫閒,新聞輿論政治報效,是否有必要提高政治醒覺,有所為有所不為,知所依歸,即使不仗義執言,為民發聲,至少也要自覺不受權貴建制利用,無端墮入助紂為虐的陷阱?

須知道,近年眾籌支持的獨立媒體湧現,並非無緣無故,而是主流媒體集體墮落,狼狽為奸,事實受到蒙蔽,真相泯滅,公眾有感於此,才渴望及支持獨立媒體崛起,盼望揭露當權者蓄意隱瞞不為人知的事實,還社會大眾一個真相。因此,在報道林子健事件上,公眾對傳真社的取態廣泛質疑,縱然矯枉過正,甚至侵犯理應獨立自主的新聞自由,也是合情合理,不難明白。

歸根究底,在社會嚴重撕裂、矛盾激化和政治鬥爭激烈的今天香港,統治者和被統治者強弱懸殊,願意不願意也好,選擇站在高牆抑或雞蛋的一邊,無可避免。雞蛋縱有不是,但你不保護雞蛋,就自動變成高牆一份子,罪咎難逃,眾籌支持的獨立媒體,能不提高政治警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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