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黃之鋒、羅冠聰與前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和13名反新界東北示威者,因遭律政司覆核刑期而被改判即時監禁,外界質疑港府對此事存政治動機。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批評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帶頭撕裂社會,借法庭之手打擊抗爭者;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則認為,有人需要出來交代上訴刑期的理據。

同為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的石永泰和梁家傑,昨日出席電台節目談「雙學三子」等人遭判囚案。對於社會有聲音批評袁國強當年是「政改三人組」之一,如今對雙學三子提出刑期覆核,背後涉及政治動機。梁家傑表示同意,指袁國強有責任捍衛法治,如今卻帶頭撕裂社會,借法庭之手打擊抗爭者。

梁家傑說,一審時裁判官聽過全部證人證供,裁定雙學三子犯案動機是為公義,行為亦不算暴力,袁國強卻在三子已服刑的情況下堅持覆核,做法是「大細超」,「為何有些『藍絲』(反佔中人士)也是判了罰款、判了最多一星期監,你又不去覆核?」

石永泰指不同意有關說法,不過形容事件不幸,自己亦有很多問號。如果能證明有藍絲打人或發生類似情況,而律政司沒有覆核刑期則是「大細超」,「這樣就不對,法治精神其中一項重要的就是不能選擇性檢控」。他認為法院的審訊和判詞都是透明的,但律政司覆核刑期的理據並非公開,認為「有人需要出來交代」。

至於律政司上訴背後是否有政治動機,石認為是「五十五十,好難為了『呃like』說一定是政治動機。」但他強調DQ案就很明顯有政治動機,是以法律手法包裝政治問題,是政府「有權用盡」例子。

石永泰早前指學生不被判刑是「求仁得仁」、「出得嚟行預咗要還」,引起爭議。梁家傑認為該說法是涼薄和態度輕挑,自言對年輕一代「要為我們無做到的事站出來」感到很愧疚,又問石會否收回言論。

石永泰則說,自己並無覺得學生「抵死或者係罪有應得」的感覺,而是指抗爭者具有理念,透過行動而得多期望、預料到的結果,事後應該坦言接受刑罰,感召世人,「求仁得仁」只是以簡短的詞語來表達。

對於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在判詞中批評有有識之士為追求心中理想鼓吹「違法達義」歪風,梁家傑質疑判詞中有很政治的論述,「令人猶如在看文滙、大公社論」,認為上訴庭應該根據證供證據作結論。

石永泰也認同楊的判詞是「很情緒的說法」,亦非「普通法世界的語言」,「比較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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