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前省委書記、中共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王珉日前被判無期徒刑,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珉被指控受賄1.46億元(人民幣,下同)。此外,王珉曾在廢除勞教制度問題上與習近平對抗。

8月4日,中共河南洛陽中級法院對王珉「受賄、貪污、玩忽職守案」宣判。王珉以「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以「貪污罪」判四年;以「玩忽職守罪」判七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王珉被指在2004年至2016年任吉林省長、吉林省委書記、吉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遼寧省委書記、遼寧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時,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謀利,直接或者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46億餘元。王珉任吉林省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幣100萬元。

此外,王珉在遼寧省有關選舉過程中,「不認真履行職責」,對相關人員拉票賄選的反映未按規定調查處理,「導致大範圍的拉票賄選和部分人員違法當選。」

此次中共官方通報中提到,王珉「主動交代辦案機關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在前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落馬後,大紀元曾獲悉,王珉向中紀委檢舉了孫政才的大量內幕材料。

遼寧是中共江派勢力長期掌控之地,李長春、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等江派高官都先後盤踞在遼寧,並培植了大批的親信,形成一個所謂的「遼寧幫」,包括前遼寧省委書記王岷、陳政高等。

2016年8月中紀委對遼寧省委巡視整改通報中直指,王珉「在個人政治期望沒有實現後,消極墮落,甚至牴觸中央,導致省委領導核心作用弱化」。

有評論文章曾披露,因在中共「十八大」未能如願進入政治局等,號稱「千杯不醉」的王珉在酒席中當眾大發政治牢騷。去年6月《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刊文說,王珉曾編段子妄議中央反腐。

王珉在遼寧執政期間,被指搞「團團伙伙」。曾有遼寧政界人士透露,中紀委上輪對遼寧巡視雖拿下了一批貪官,但還沒有從根本上觸動到遼寧問題的實質,也就是遼寧官場前任領導人遺留下來的「黨內搞派、團團伙伙、結黨營私」等問題。

此外,王珉被指在環保問題上不作為,還發生賄選及經濟數據造假的醜聞。

2017年7月31日,中共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遼寧當局反饋督察意見,指「遼寧省委常委會2013年和2014年連續兩年沒有研究環境保護工作」。此時間點正是王珉任遼寧省委書記期間,這也間接批評王珉在環保工作上的不作為。

今年1月17日,遼寧省長陳求發在遼寧省人大會議上作工作報告,首次對外公開確認:遼寧省所轄市、縣,在2011年至2014年存在財政數據造假的問題,導致經濟數據被注入水分。陸媒文章曾表示,王珉當了六年的遼寧省委書記。數據造假風正是在他主政遼寧時期興起的。

王珉在落馬後,官方通報指,王珉對拉票賄選案「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遼寧拉票賄選案是中共建政以來首個曝光的省級層面的選舉制度嚴重腐敗的重大案件。955人被查處,其中中管幹部34人。

除了王珉,遼寧省人大前副主任王陽、鄭玉焯、李文科及政法委前書記蘇宏章等均因遼寧賄選案落馬。

資深媒體人姜維平曾撰文披露,王珉曾經身為遼寧省大權在握的最高級別官員,不僅對遼寧官場腐敗縱容包庇、熟視無睹,而且他也索賄收賄、賣官鬻爵。並且,他是江澤民、曾慶紅的「小兄弟」。

另外,王珉在2013年馬三家事件中扮演了惡劣的角色。當時,遼寧當局曾對引起轟動的《走出馬三家》報導進行污衊,與習近平在廢除勞教制問題上對抗。

此外,王珉曾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積極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為追查對象。

中共「十八大」以來,被判無期的「大老虎」至少有19個:申維辰、杜善學、金道銘、毛小兵、萬慶良、劉志庚、陳雪楓、盧子躍、譚力、楊振超、王素毅、蘇榮、奚曉明、王保安、劉鐵男、周永康、令計劃、郭伯雄、王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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