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解密文件證實,奧巴馬當政時期的情報部門常常違反公民自由保護法規,而進行不恰當的監聽、披露和處理保密信息。
《國會山莊報》(The Hill)7月25日報道,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根據「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於7月11日通過起訴程序獲得機密備忘錄。
該備忘錄詳細記錄了2009年至2016年奧巴馬總統任期內情報部門的違規案例,證實國家安全局(NSA)或聯邦調查局(FBI)違反公民自由保護法規不恰當地搜查和散播美國公民的原始信息、沒有及時刪除未經授權的監測情報,以及不恰當地向外國情報監督法院(Foreign Intelligence Surveillance Court)或司法部的國家安全部門披露機密信息。
中央情報局和聯邦調查局經常沒有按照《外國情報監視法》的第702節規定(Section 702)最大程度縮小信息收集。有些案例甚至屬於多人違反、多次違反以及長時間違反的性質。
在2011年,奧巴馬放鬆所謂最少監聽操作的規定。國家安全局所監聽的國人信息在不同情報部門被不恰當地共享和披露。
在2013年至2014年間,國家安全局在收集外國情報時,「每個工作日」都對一名美國公民進行監聽;聯邦調查局的三個案例屬於不恰當披露美國公民的身份。
熟悉這些違規處理監測案例的情報官員表示,這些解密備忘錄證實奧巴馬時期的情報部門經常主動向國家情報法院洩漏數千個小規模的監聽操作程序,但後果卻很嚴重,對國人及外國人都造成影響。
一位匿名高級官員表示,違規案例的具體數量仍是保密信息,但從公眾所獲知的資料可以推測,違規處理情報案例的數量達數千件。
眾議院情報委員會前任主席胡克斯特拉(Pete Hoekstra)表示,現在他擔心奧巴馬的情報部門做得太過。胡克斯特拉曾強烈支持喬治布殊發起的國家安全局未經授權即可監聽的計劃。
胡克斯特拉說:「如果我今天還在國會,我可能會和人民一起投票,要求停止或消減這個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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