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斯近日成為奧巴馬卸任前,是否曾在大選期間及特朗普總統上任前,非法監聽特朗普團隊成員爭議的焦點。

多家媒體周一(4月3日)根據不同消息來源報道,都指向賴斯是下令者。周二賴斯在MSNBC新聞節目中表示,她確實要求披露國家安全局(NSA)監聽報告中特朗普團隊成員身份,並在相關政府部門高級官員間流傳。然而,她堅持說,奧巴馬政府沒有基於政治目的監視特朗普本人或他的團隊成員。賴斯還表示,這類請求是例行公事。

前中央情報局(CIA)分析師弗萊茨(Fred Fleitz)周二告訴霍士新聞,賴斯在節目中的回答對釐清事實沒有幫助,而且很難令人信服,她下令披露特朗普團隊多位成員的身份沒有任何政治動機。弗萊茨在CIA工作期間,負責處理為決策者披露NSA報告美國公民身份的事務。

美國情報機構不能監聽美國公民,除非取得法庭的特別批准,因此NSA報告如果涉及美國公民,依法不能披露他們的身份。

對於一名國安顧問親自下令披露美國公民身份,前陸軍中將謝弗(Tony Shaffer)告訴霍士新聞,「從我過去在工作中的親身經驗,這是從來沒有過的事情」。謝弗過去在情報工作方面,負責監視外國人,其中可能附帶監視到美國公民。

謝弗認為,賴斯親自下令披露美國公民身份,是「非常不合情理的,而且從來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

針對賴斯周二在媒體上的發言內容,《紐約時報》問特朗普是否認為賴斯犯罪,特朗普回答說:「我想是的,我是這麼想。」

前駐聯合國大使博爾頓(John Bolton)認為,賴斯的下令是否恰當,必須取決於她是基於何種理由提出這樣的要求。

「雖然國家安全顧問提出的請求是會被批准,但是賴斯仍然必須提出一些正當理由」,博爾頓說,「如果她不必給一個理由,那麼就是NSA非常的失職。」

「賴斯提出的理由,絕不會是很直白的,她顯然不會說:『我想披露這些名字,因為我要監視政治對手』,然而,如果她說揭露這些名字,是基於國家安全理由,那就是對情報系統的欺詐。」博爾頓說。

謝弗說,美國公民與情報單位監聽的外國目標互相往來,通常不足以成為揭露美國公民身份的理由。

「這些(有關揭露美國公民身份)的技術、科技和程序,是為了應對可能存在違反美國法律的情境」,他補充說,然而,賴斯沒有充份法律基礎要求披露美國公民身份,「不僅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在政治上也是不可理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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