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是一段令人震驚的片段,全世界也不可能了解或關心上個月在芝加哥一架飛機上機組人員對一名69歲男子的暴力行為。但是,在這架飛機上拍下這段錄影的乘客則違反了航空公司的規定。

《舊金山紀事報》報道,根據聯合航空公司(United Airlines)的規定,客戶可以使用小型相機或手機拍攝照片或錄影,其目的只能是捕捉個人影像,客戶不得擅自拍攝或攝錄其他乘客或航空公司的員工,除非獲得航空公司的批准。

美國航空(American)、達美航空(Delta)和西南航空(Southwest)均有類似的政策規定。

一些乘客習慣於使用手機拍攝照片和錄影,然後將其上傳到Facebook、Twitter或Instagram。而航空公司的拍攝規則也只是偶爾才執行,旅客應該在飛行雜誌上可以閱讀到這些規則及違規後果。

本月,一名聯合航空的機票代理人強制取消了一名乘客的訂座,因為這名乘客在新奧爾良機場為一筆300美元的行李費與其發生爭議,並拍下了她的畫面。在這名乘客將片段上網發佈後,聯合航空發表聲明表示,該片段「不反映我們提供積極的客戶體驗的努力」。

4月,捷藍(JetBlue)航空公司的機組人員報警稱,一名男子在駕駛艙門是開著時的飛行安全敏感時間,持續錄製自拍影像。那名男子則堅持認為他沒有記錄這一過程。

該男子被趕下了飛機,在紐約的拉瓜迪亞機場被扣留了一個多小時後獲釋,他沒有被控罪。捷藍航空公司拒絕發表評論。

專精於憲法第一修正案或旅遊法律的律師說,航空公司通常不能限制乘客在機場攝影或錄像,因為那是一個公共場所,但航空公司在飛機內擁有更多的權力,因為私人方面不受第一修正案的約束。

侯斯頓媒體法律專員約瑟夫・拉森(Joseph Larsen)說:「他們有權制定這些規則,如果你繼續拍攝,他們有權把你趕下飛機。」

然而,沒有法律禁止人們在飛機上拍照或錄像。拉森說,把在飛機上的爭吵或與航空公司僱員進行和平的爭議場面拍攝下來,任何人不太可能面臨觸犯法律的風險。

「如果你看到一些事情是合法的公共利益的問題」,他說,「即使你沒有明確的許可去拍攝另一名乘客,你也可以繼續做下去。」

拉森說,遭粗暴對待的華人David Dao已經和聯合航空公司達成和解。「他可能很開心(自己被粗暴對待的過程)被記錄在案。」

另一宗事件是,美航公司的空勤人員和一名攜同兩名小孩的母親針對嬰兒車發生對抗的錄影曝光後,美航處分了該員工。但拍攝錄影的人違反了美航的規定:禁止對僱員或其他乘客進行「未經授權的攝影或錄像」。

航空公司官員私下裏說,在這種情況下,他們不大可能對拍攝者採取行動。美航正在審查這些政策規定,因為在執行中遭遇困難。

即使法律是站在使用攝像機的乘客的一邊,對於乘客而言,也有面臨現實的考量。比如,你真的想被趕下飛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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