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詩曙明被青關會成員誣告案,昨日在高等法院進行上訴聆訊,辯方代表律師在庭上提出多項青關會成員張柳清證供與錄像不符之處,並提交多項新證據,獲法官接納。案件將擇日宣判。
2015年4月28日早上,法輪功學員詩曙明在旺角亞皆老街真相點擺放橫幅及展板時,遭香港青年關愛協會宣傳部副主任張柳清挑釁,雙方有言語爭拗。張以手機拍攝詩,並報警稱遭詩拍手襲擊。其後在裁判法院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詩曙明指判決不公,其後尋求港大法律學院協助,向高院提出上訴。
昨日,辯方的義助律師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首先要求播放由張柳清拍攝的錄像,指出張的證供與錄像有多處矛盾,如張指詩打其右手令其手很痛,但錄像看到是觸碰到手機。從錄像中也看到張的言語很具挑釁性,不像其證供所言的很斯文;又指之前庭上所言的案發時間有誤導。
協助案件的前區議員周偉東表示,張達明在庭上提出三個上訴的理由,包括控方沒有披露與案件有相關性的文件資料,影響了公平審訊。張律師提交給法庭的新資料包括:在案件發生前的34個月裏,警方查到92宗與張柳青有關的報案記錄,多數是針對法輪功學員的;另外提交了3宗與張柳青有關案件的法庭判詞,涉及張誣告其他法輪功學員刑毀或襲擊,顯示張所作證供均未被法庭接納,其中一次張更被形容為「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第二,之前裁判官沒有處理張柳青提供的錄影與她的證詞矛盾之處。第三,裁判官也沒處理案件報稱發生的時間同錄影的時間不同。
周偉東說,盡管控方律師要求剔除張達明提交的其中一項新資料,但高院法官彭中屏經考慮後,最終接納辯方提交的所有新資料。昨日聆訊到下午約4時結束,案件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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